以“蹦蹦跳跳,跳走鱼尾纹”眼霜广告而闻名的丸美生物,在排队IPO两年多后,被“蹦跳”出拟上市团队。根据中国证监会网站消息,广东丸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IPO申请在11月16日的初审会议上被驳回。
披露显示,审核委员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丸美的配送模式上,申请材料并未披露今年第三季度FDA对丸美产品质量的两次通报。特别是对于分销模式,审核委员会甚至提出:“请保荐代表人对比分析发行人分销和直销模式与传销的具体情况和结论,以及发行人及其分销商是否涉嫌从事传销和涉嫌违反《MLM禁售条例》的有关规定。”与此同时,丸美的主要客户北京倪梅美亚的高速增长及其与公司的关系也成为关注的焦点。
对此,日化行业有人评论道:“与其说是马鲁米某IPO公司被封杀,不如说是以分销为主要销售模式的企业,尤其是经销商数量众多的快消行业上市进程可能受阻。”
另一位投资银行家表示:“丸美被否决,揭示出以发行为主要模式的企业IPO可能会受到更多关注和审查压力。马鲁米被拒绝,不仅与分销模式有关,还与传销最初的‘直销’分销模式有关,这也是公司的分销模式受到重点关注的原因。”
数据显示,玛鲁米主要从事各类护肤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产品品牌包括玛鲁米品牌和季春品牌。其中,“丸美”品牌定位于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端护肤品牌。公司在二三线城市广泛与国内外护肤品牌竞争,销售模式以分销模式为主。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分配收入分别为9.29亿元、9.96亿元和10.96亿元,分别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5.39%、92.63%和92.02%。
发审委提出:“请发行人代表补充说明,在分销模式下,发行人经销商网点的分销和网点的单点销售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是合理的;报告期内发行人前十大分销商的纳税状况和期末存货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是否合理。”
“发行人网点的分布情况应该比较好统计。当然,要注意网点分布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非正常分布,如集中分布在发行人所在地区或发行人亲属所在地区。”一些投资银行家认为:“然而,获取网点单店的销售数据是非常困难的。理论上,交易商没有义务向发行人提供这些材料和数据。他们的经销商可能有一些税务上的考虑或者其他因素,他们不会因为经销你的产品就满足你所有的要求。同样,对于十大经销商的纳税情况和期末的库存情况,如果真的要求中介机构检查这些内容,那么很多项目可能达不到要求,会自动退出。”
根据预披露文件,北京倪梅美亚在2013年并未进入丸美前五大客户,而是在2014年成为第三大客户,并在2015年跃升为第一大客户,销售收入从4950万元增加到9279万元。
对于美妮美亚在Maru营收中份额的快速增长,审核委员会提出:“请说明北京美妮美亚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收入增速远高于其他网上经销商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北京明妮美雅的验证流程,进一步说明北京明妮美雅的库存和销售流程,以及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系。”
此外,IEC还提出:“请发行人代表补充报告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实施;发行人于2016年10月14日提交的《招股说明书》未披露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后两个《通知》相关内容的具体原因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数据显示,今年8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84批防晒化妆品中防晒成分与产品审批、鉴定成分不一致的问题发出通知。发现部分防晒化妆品中实际检测到的防晒成分与产品认可和鉴别成分不符,Marumi的产品被列出。9月,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披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的化妆品监督抽检中,发现79批防晒化妆品中实际检测到的防晒成分与产品批准文件和标识成分不符,并列出Marumi Spring美白防晒等多个知名品牌。
对此,投资银行家认为:“目前,公众渠道无法正常找到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的最新版本,因此无法判断这一问题。如有重大信息未披露,将是严重错误。”
本文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作者:王雪晴
1.《传销模式 丸美IPO被“弹”出局 或受累早期类传销模式》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传销模式 丸美IPO被“弹”出局 或受累早期类传销模式》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iaoyu/1499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