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记者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为了深化住房供应侧改革,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稳定房价,北京将按照国家增加住房用地供应的要求,大幅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和自住商品房供应,解决北京和非北京家庭的住房困难。
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部分公租房和自住住房项目的30%的住房将分配给长期稳定就业的新北京人,70%的住房将分配给本市无房户。这是在全市保障性住房供应大幅增加的背景下开展的试点工作。主要目的是加强房地产调控,稳定市场预期,稳定房价,满足正当需求。试点项目不会影响本市无房户的经济适用房数量。对于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市住建委一直在研究放宽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扩大保障范围、提高市场租赁补贴标准的具体方案,努力确保本市户籍居民住房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底,北京市常住人口2172.9万人,其中外来人口807.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7.2%。长期以来,大量的永久移民为北京的城市建设和社会各行各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2011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发文,要求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包括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的住房困难。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北京市按照国家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不断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要求各区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引进外省、市人士来京申请方式,同时引进园区内人才公租房方式。到目前为止,已经安置了10,300户家庭,占已安置家庭总数的13%。自建房优先满足本市无房户需求,非北京无房户签约3000多份,占签约总量的5%。
据了解,新北京人申请公租房和自住都有严格的准入条件。第一,他们必须在北京有稳定的就业,所从事的行业在北京市产业禁止目录范围之外,符合非资本功能救济和人口控制政策。二是要求家庭成员在北京没有住房,没有在北京购房的记录,没有享受过经济适用房和政策性住房。三是与居住证政策挂钩,要求办理居住证。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请自住住房应符合缴纳5年社会保障和税费的条件。具体条件将在项目申请公告中公布,并在市住建委官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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