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祖先很早就用动物骨头、美玉、玛瑙、玉石、绿松石、贝壳、器皿、玻璃等天然或人工制品来装饰自己,其中水晶是一个重要的。在先秦时期,水晶制品有着不同于其他门类的发展历程。以下简要分析先秦时期水晶制品的发现及相关问题,可能对吸引有价值的投资起到一定作用。
第一,晶体产品的发现
先秦时期出土的水晶制品数量相对较少,但分布区域较广。珠三角地区有自己的晶体利用体系,与其他地区没有直接关系。李诗缘先生也对水晶在这一地区的使用做了很好的总结,所以本文讨论的地理范围不包括这一地区。
以春秋晚期为界,先秦时期水晶制品的发展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晶体产物很少,分布非常分散。属于新石器时代,有安徽凌家滩遗址出土的一个水晶耳罐和青海宗日遗址发现的三个马家窑文化水晶挂件。这些发现与这一时期众多的玉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进入三代之后,这种情况并没有改变,水晶制品还是比较少见的。仅举江西兴安商代墓出土的水晶项圈、陕南犀首村西周墓出土的一对串饰水晶扁珠、江苏丹徒薛佳村大墩M1出土的水晶挂链、江西九江神墩出土的水晶块、江苏梁王城西周墓出土的水晶饰品等几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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