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广州市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中的规定,一般代理双方的中介费不超过交易金额的2.5%,独家代理的不超过3%。有关广州房屋买卖中介费的收取由民商法律网编辑为您介绍。
广州房屋买卖中介费收费最新标准
广州房屋买卖中介服务收费标准:
一般代理双方的中介费不超过交易金额的2.5%,独家代理的不超过3%。卖方或买方当事人到期未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当每日按未支付款0.05%的标准向中介方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可按中介服务过程的不同阶段对中介服务费分别约定、分次收费,使中介收费透明化,以维护买卖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相关法律知识: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合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修订的《广州市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亮点如下:
1、载明服务费用:一般代理双方的中介费不超过交易金额的2.5%,独家代理的不超过3%,可分阶段付费。
2、将房屋有无占用户口、小学学位,是否缴清土地出让金等内容列入房屋基本情况,避免内容不明确产生纠纷。
3、将中介机构的服务内容和违约责任写入合同,以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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