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连城一男子非法收购穿山甲“二宫”
连城,中信。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7日披露,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童某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
据介绍,童长期从事野生动物买卖。2009年9月11日,被连城县法院判处拘留六个月,缓刑一年,罚款2000元。
谁想到童还是没有想到悔改?2015年5月,他又恢复了原来的生意,以一公斤280元的价格从别人那里买了四只冻死穿山甲,其中四分之一的冻死穿山甲存放在他家的冰柜和冰箱里,准备出售牟利。
2016年1月15日,经群众匿名举报,童非法获得的穿山甲冰冻尸体被连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当场查获。2016年6月15日,童移送连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理,法院认定被告人童的行为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因此,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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