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4日,长宁县发生一起纵火案。同日上午9时31分,犯罪嫌疑人岩某在长宁镇李三中石化加油站驾驶一辆轻型车加油时,用打火机点燃摩托车企图放火。加油站工作人员及时制止并报警。消防队员和警察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控制住了岩某。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图为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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