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拉萨7月21日电记者21日从西藏有关部门获悉,为更好地服务西藏自治区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实施“上进上出”战略,促进中国产品和西藏特产“走出去”,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西藏自治区商务厅联合签署了《关于加快原产地签证工作、服务“走出去”的战略合作备忘录》。
原产地证书是各国根据有关原产地规则签发的证明货物原产地的证书,是货物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护照”。它是进口国对进口货物确定税率和实施贸易政策的主要依据,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和经济效用。
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司司长尼玛·次仁表示,在自贸协定框架下,持有原产地证书签证的企业可以享受关税优惠。
进出口企业及其产品已由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按出口产品原产地标准进行判定,产品原产地证书申请可在2至3个工作日内完成。
据了解,合作备忘录明确表示,双方将从商务合作、签证管理、合作和相互承认等方面全面深化原产地签证工作的合作。
尼玛次仁透露,从企业备案信息的互认、辖区内出口产品原产地调查结果、签证统计数据的交换,简化了从备案到签证的整个流程,为其提供便捷的原产地签证服务。
据统计,在西藏注册的出口企业有300多家,有原产地证书的产品主要是松茸、藏毯、皮革等藏族特产。近年来,随着西藏口岸的开放和自贸区、综合保险区、边境经济合作区战略的加快实施,西藏特色产品“走出去”的需求不断增加,对原产地签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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