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日电记者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日召开的关于精简和规范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放申报材料的论证会上获悉:从今年9月1日起,将改变8类产品。省级质监部门负责审批和发证;之前受理的这八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申请,由总局审批发放。八大类产品包括饲料粉碎机械、建筑卷扬机、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预应力混凝土用钢、预应力混凝土枕、砂轮、钢丝绳和救生设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司长郑表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除了对8类产品下放进行指导外,还取消了19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管理,要求省级质量监督部门立即停止受理19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申请,不再继续发放许可证或以任何形式变相发放许可证。被取消的19类产品中有9000家认证企业,其中近800家企业的许可证将于今年年底到期并被取消。
同时,我们将重点取消认证前产品检验、现场后检验,优化审批全过程。“大幅减少企业申报中的‘繁文缛节’,实行申报材料‘一单一图’制度和‘两个工作日’受理决定制度及网上预服务指导制度。”郑表示,自去年10月30日起,国家质检总局积极探索精简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取消了原企业提交的34份申请材料中的19份,精简比例为55%。下一步将是在事件发生后加强监管,确保吊销许可证不仅会放松企业,而且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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