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题链接】
1?(2005·江西)对当代共和宪政政体影响深远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学说是著名思想家()提出的。 A?卢梭B?洛克C?伏尔泰D?孟德斯鸠 【答案】D
【解析】备选项B是干扰项,洛克是三权分立的最早提出者,此题是问对当代共和宪政政体影响最深远的,当然就是孟德斯鸠。不难看出答案为D。 2?(2005·浙江)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相关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 B?一般情况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
C?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
【答案】D
【解析】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人民代表大会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出的代表组成,县、市、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由上可知,D项的直接选举产生是错误的。
3?(2005·江西)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有权提出宪法修改有效议案的主体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个代表团 C?1/10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答案】A 【解析】《宪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4?(2005·江西)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是()。 A?环境权B?平等权C?出版自由D?受教育权 【答案】A
【解析】我国《宪法》中没有规定环境权,因此不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 5?(2006·浙江)一方以胁迫、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属于()。 A?有效行为B?无效行为 C?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D?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
6?(2005·江西)甲某对其外甥说:如果你在数学竞赛中获得第一名,就赠给你电脑一台。其外甥欣然同意,但其外甥在竞赛中获得第一时,甲某表示,该电脑自己正在使用,不愿再将电脑赠给他。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赠予合同已成立,甲某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B?电脑未交付,合同不成立,甲某不须承担责任 C?合同已成立,但电脑交付前,甲某有权撤销合同 D?合同已成立且合同约定的条件已实现,甲某应履行合同,无权单方撤销 【答案】D
【解析】由题意可知,这道题主要涉及附条件的合同,条件成就合同生效,甲无权单方撤销,D表述正确。 7?(2006·浙江)当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 A?地方性法规自然无效B?部门规章自然无效 C?由国务院提出意见D?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决 【答案】C
【解析】根据《立法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8?(2006·浙江)法的调整对象是()。 A?人的行为B?法律关系C?法律体系D?一定的社会关系
【答案】D
【解析】所谓的调整对象指的就是社会关系,这是法理学最基础的问题。 9?(2007·福建)张某新购一辆汽车,在开回家途中因刹车不灵而翻车受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可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B?张某可要求厂家承担赔偿责任 C?商家在向张某赔付后,可向厂家追偿 D?张某在要求厂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可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本条规定了商家和厂家负连带赔偿责任,即消费者可以选择商家也可以选择厂家要求赔偿,但不能同时要求两者进行赔偿,综上所述可知答案为D。 10?(2007·中央)某人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在此期间,他依法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或实施哪些行为()。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担任国家机关的公务员 C?担任某公办大学的普通教师 D?言论、集会、出版、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答案】C
【解析】根据《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根据《刑法》的该条规定,此题应选C。但是《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因此C在这种情况下也不正确。 11?(2007·中央)下列人员中,可暂予监外执行的是()。 A?马某被判拘役,其声称女儿正在读小学,需要其接送 B?周某被判无期徒刑,在狱中多次自杀未遂,致使生活不能自理 C?刘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服刑过程中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D?韩某被判有期徒刑5年,其声称丈夫在外地工作,老母病重,儿子年幼,需要其照顾 【答案】C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备选项中只有C符合上种情形。 12?(2007·中央)某市政府所属A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被撤销,其职能由市政府所属B行政机关继续行使。受到行政处罚的公民不服,准备提起行政复议。此时他应以()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A?机关B?机关C?市政府D?省政府 【答案】B
【解析】由题意可知作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提出时已经被撤销,因此继续行使其权限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答案为B。 13?(2007·中央)在对外贸易过程中,不是保护国内产业的合法手段的一项是()。 A?反倾销措施B?反补贴措施C?保障措施D?拒绝进口
【答案】D
【解析】在对外贸易过程中,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是世贸组织允许成员国使用的保护国内产业的重要措施,因此只有D不是合法手段。
14?(2007·中央)如果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该具体行政行为如何提起行政诉讼?()
A?必须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共同上级行政机关为被告
B?可以以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任何一个行政机关为被告
C?必须以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
D?可以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共同上级行政机关为被告 【答案】C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因此可推知本题答案为C。 15?(2008·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动产享有所有权 B?国家出资的企业,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益 C?履行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促进国有财产保值增值 D?违反国有财产管理规定,在企业合并过程中,擅自对外提供担保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答案】A 【解析】《物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物权法》第五十四条: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由法律条文可见,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不是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人,但是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获得国家的授权,代表国家行使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在内的物权。由上可知答案为A。
16?(2009·中央)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行为是不合法的()。 A?某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长、副乡长 B?国务院某部门制定规章设定行政许可
C?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 【答案】B
【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有权设定经常性行政许可,国务院的决定和省级政府规章有权设定临时性许可,故国务院部门规章没有行政许可的设定权。有的同学可能认为《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了规章有“具体规定权”,从而认为该选项是正确的,但注意题中说的是“设定”,即创造一项尚不存在的许可事项,而“规定”是对已经设定的许可作出详细规定的权力。
17?(2008·中央)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行政行为。据此,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A?暂扣违章司机的机动车驾驶证 B?对醉酒的人约束至酒醒 C?对严重违反《公务员法》的公务员给予开除处分 D?对到期不缴纳税费的纳税人,按日加收滞纳金税款数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答案】A
【解析】B、D属于行政强制,C属于行政处分。 【自我检测试题与答案】 1?有的公园规定:“禁止攀枝摘花。”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这一解释属于下列哪一项?() A?扩大解释B?文法解释C?目的解释D?历史解释 2?司机田某贪污货物价值2万元,后又交通肇事将A国留学生马丁撞死,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对田某的这一制裁体现的是()。 A?法的政治职能B?法的经济职能 C?法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职能D?法的对外职能 3?提出著名定义:“法是善和公正的艺术”的是()。 A?西塞罗B?凯尔苏斯C?康德D?黑格尔 4?下列法律规范中,属于准用性规范的是()。
A?军队和特定部门的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由相应部门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 B?本条例未作规定时,适用《民法通则》有关规定 C?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D?公民享有劳动和休息的权利 5?《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
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方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种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属于()。 A?司法解释B?司法规范C?立法规范D?政策规范 6?最高人民法院对在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律规范所作的解释()。 A?对下级法院具有普遍约束力B?没有普遍约束力 C?对下级法院没有约束力D?有普遍的约束力 7?197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人利用任何手段扰乱社会秩序。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国家和社会遭受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从结构上看,这一法律规范缺少什么?() A?假定B?处理C?制裁D?行为模式 8?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个选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进行部分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A?宪法B?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C?基本法律D?国际条约 9?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下列关于宪法附则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当然应与一般条款相同 B?附则是宪法的特定条款,因而仅对特定事项具有法律效力 C?附则是宪法的临时条款,因而仅在特定的时限内具有法律效力 D?附则是宪法的特别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因而其法律效力高于宪法一般条款 10?下列哪个是依法享有对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免权的机关?() A?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B?直辖市人大常委会 C?直辖市人民政府D?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11?吕某与胡某在饭馆吃饭期间与人发生争吵,在斗殴中吕某用椅子将对方一人砸倒,此人次日经抢救无效死亡。二人被公安机关拘留,经检察院批准以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逮捕。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认为胡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将胡某释放。胡某提出赔偿请求,下列说法中哪个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赔偿,因公安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胡某实施了逮捕 B?人民检察院赔偿,因胡某没有犯罪事实而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C?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作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D?公安机关赔偿拘留期间的损失,检察机关赔偿逮捕期间的损失 12?某县城——交通警察王某在执勤时,发现一辆轿车闯红灯,便将该车拦住。王某向车主出示了自己的证件,随后告诉刘某闯红灯应罚款30元,并告知刘某,如果不服可向交通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刘某不愿掏罚款,在王某要开罚单时,用手拉住王某的手央求王不要开罚单,反复强调自己是无意的,而且并没有造成任何危害。由于王某还要继续执勤,对刘的行为特别反感,推开刘某的手,以其态度不好为由,加罚了10元,开了一张40元的罚单,并当场将罚款收缴。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A?王某的处罚应当适用一般处罚程序,至少应当是有两人在场,因而王某适用的处罚程序不合法 B?王某当场收缴罚款的行为是合法的 C?王某对刘某加罚10元的行为是违法的
D?王某对刘某的处罚行为及其适用的处罚程序是合法的 13?吴某于1999年3月欲将自己所有的两间西房改建为北房,与北邻赵某达成协议,并报区规划局审批。区规划局审查后批示:“同意调向建北房三间,东墙做天沟,向东流水。”5月初,吴某按批示在新建北房后檐下用白铁做了一条长6?35米的水槽。后区规划局于5月20日通知吴某应改在西墙作天沟,否则按违章建筑处理。区规划局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区规划局的行为属于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为 B?区规划局的行为违反了行政行为确定力的性质 C?区规划局的行为违反了行政行为拘束力的性质 D?区规划局的两次行政行为都应当被看做是无效的
14?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A?自行恢复B?不得自行恢复 C?经乙同意后恢复D?经甲同意后恢复 15?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 A?无效B?有效C?效力待定D?得变更或撤销 16?陈兴夫妇在儿子陈华周岁生日时到红星照相馆为儿子拍照留念,摄影师刘某翻拍了陈华的底片,后将其卖给个体户张某做挂历用。张某又将该底片卖给兰星香皂厂为广告之用。在本案中,侵害陈华肖像权的侵权人是谁?() A?刘某和张某,不包括兰星香皂厂B?张某和兰星香皂厂,不包括刘某 C?刘某和兰星香皂厂,不包括张某D?刘某、张某和兰星香皂厂 17?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食品买卖合同,但因所在地供电局无故断电,甲公司无法生产,致交付迟延。就此给乙公司造成的损失()。 A?由供电局向乙公司承担 B?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承担 C?由甲公司与供电局向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乙公司可依法向供电局追究责任 答案与解析 1?【答案】C
【解析】扩充解释也叫扩大解释,是指当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窄时,作出比字面含义为广的解释。限制解释与扩充解释的情形相反,是指当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广时,作出比字面含义为窄的解释。历史解释是指通过研究有关立法的历史资料或从新旧法律的对比中了解法律的含义。文义解释也称文法解释、语法解释、文理解释,是指从法律条文的语言学意义上说明法律规范的含义。 2?【答案】A
【解析】本题的四选项中,B、C与题无关可先排除,对外职能指的是法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防御外来侵略,反对霸权主义,促进世界和平,促进国际经济技术创作与文化交流的功能,也与本题无关。 3?【答案】B
【解析】法理部分会涉及一些名人名言(主要集中在法的概念部分),这只能靠考生平常的积累,当然对于用书上提及的更要准确把握。在记忆时一定不要混淆,张冠李戴。 4?【答案】B
【解析】准用性规范是针对未规定之事项可适用其他规范性文件。 5?【答案】C
【解析】所考知识点为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分析:本题考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类似出题方式还有法律规范的结构与分类,须认真分析。 6?【答案】A
【解析】所考知识点为法的正式解释。分析:这种解释属正式解释,有法律效力。 7?【答案】A
【解析】法律规范依“三要素说”分为假定、处理、制裁三要素构成。假定,指法律规范适用的条件和范围;处理是指法律规范要求的作为和不作为;制裁则指违反法的规则所必须承担的法的责任。题干中的法律规范具备了处理和制裁两要素,缺乏的是假定。 8?【答案】C 【解析】《宪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即为本题C项的“基本法律”,故选C项。依《宪法》第六十二条,唯全国人大才有修改宪法的权力。故不选A项。 9?【答案】D
【解析】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其名称有暂行条款、过渡条款、特别条款、临时条款等。由于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当然也应该与宪法的一般条文相同,因此A项正确。同时其法律效力还有两大特点:一是特定性,即附则只对特定的条文或者事件适用,因此B项正确;二是临时性,即附则只对特定的时间或者情况适用,有时间限制,一旦时间届满或情况发生变化,其法律效力自然应该终止,因此C项正确。D项表述正好与A项相反,故为应选项。 10?【答案】B
【解析】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一)项规定,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任免。 11?【答案】D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本案中公安机关应对胡某的被错误拘留负赔偿责任。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本案中检察机关应对胡某的被错误逮捕负赔偿责任。 12?【答案】C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及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本案应适用简易程序,但不得当场收缴罚款,所以A、B、D三项错误。又据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故C项正确。 13?【答案】B
【解析】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并发生效力,非经法定程序,行政行为不得任意变更或者撤销,无论行政机关还是相对人都受到行政行为确定力的约束。本案中区规划局的行为系违反了行政行为的确定力。 14?【答案】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三十七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宜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宜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由此,B项正确,ACD三项错误。 15?【答案】C
【解析】依《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之物或权利的行为,由于实施处分行为的人无处分权,因而一般处于效力未定,但经权利人承认,即可产生处分的效力。本案中乙将从甲处借来的财产出卖给丙,乙和丙买卖电脑合同效力未定,如经甲追认,乙和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或乙订立合同后取得该电脑的处分权,乙和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16?【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民通意见》第一百三十九条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17?【答案】B
【解析】依《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解决。故本题选项为B。 【专题预测】 1?刑法分则某条文规定:犯A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被告人犯A罪,但情节较轻,且其身无分文。对此,下列哪一判决符合该条规定?() A?甲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为由,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B?乙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且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 C?丙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拘役3个月 D?丁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罚金1000元 2?刘某一日晚十时许,从楼外的漏水铁管爬到某单位宿舍四楼,刘某推开窗户借着月光看见宿舍内只有一名女工在床上睡觉,便起奸淫之意,当其潜入室内悄悄地摸向床边时,不慎将床前的脸盆踢响,然后刘某便破门逃跑,刘某的行为是()。 A?犯罪未遂B?犯罪预备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 3?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薛某服刑一年后张某将户口迁至丁市,欲起诉与尚在服刑的薛某离婚,对此案哪一个法院有管辖权?() A?甲市B?乙市C?丙市D?丁市 4?李平(女)与王坚(男)二人于1993年在A市甲区某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B市乙区。1997年李平与王坚因在C市从事假烟生产被公安机关查
综合知识-法律题练习 02_别让爱情冻死在冬季
获,C市区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以生产假冒产品罪判处李平与王坚有期徒刑5年。判决生效后李平与王坚被关押在位于C市丁区的监狱。2000年5月,李平拟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A?A市甲区法院B?B市乙区法院 C?C市丙区法院D?C市丁区法院 5?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原告人李某提出上诉的案件时,该自诉案件的一审被告人张某对李某提出反诉。市中级法院对该反诉应当按照下列哪种方式处理?() A?告知张某,案件已进行二审无权提出反诉B?告知张某,应当另行起诉 C?将张某的反诉与原自诉案件合并审理D?将本案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6?D县公安机关接到有关陈某、刘某、卞某合伙拐卖妇女的报案,依法对报案材料进行立案前的审查。下列选项哪个是D县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条件?() A?报案人提供了充分的证据B?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
C?案件事实已基本查清D?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7?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事项中,不须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同意的是()。 A?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B?经理兼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负责人 C?经理的人选 D?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 8?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票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财产的哪一部分?() A?利润B?资本公积金C?盈余公积金D?法定公益金
答案与解析 1?【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刑法规定?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处重刑的同时,必须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根据此项司法解释,如果刑法分则对某个具体罪规定的刑罚为“主刑,并处或单处财产刑”,那么,人民法院要么在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附加适用财产刑,要么单独适用该财产刑。对于本题来讲,人民法院要么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要么单独判处罚金,符合此项原则的只有选项D。A、B选项错在两者均未并处罚金,选项C错在主刑适用拘役而非法定的有期徒刑。另外,选项中涉及了适用罚金要考虑的因素。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二条,人民法院判处罚金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所以,选项B中判处罚金时考虑到被告人犯罪情节较重且犯罪人身无分文两方面因素,这本身无可厚非,但由于没有依法并处罚金而错误。选项B实际上是个很有诱惑力的干扰项。 2?【答案】B 【解析】《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可见,二者区别的根本点在于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的实行行为。就****罪而言,其实行行为即刑法分则所规定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在本题中,行为人刘某仅仅是刚刚接近床边,尚未来得及接近被害妇女,更谈不上已经实施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也就是说刘某还没有来得及进入着手实行行为阶段,故不存在犯罪未遂的前提。仅仅是在犯罪预备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的,属于犯罪预备。 3?【答案】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民事诉讼法意见》第十二条。原告张某户口已迁至丁市,丁市即为其住所地,故丁市法院有管辖权。 4?【答案】D
【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劳动教养地法院管辖。本题中,1997年两当事人被判有期徒刑,2000年原告提出离婚,此时被告被监禁已超过一年,由被监禁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选D。 5?【答案】B
【解析】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有权依法提出反诉,但反诉的提出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定条件,其中,反诉提起的时间条件必须在一审判决宣告之前。这一点《刑事诉讼法解释》有相应的要求,即该解释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 6?【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7?【答案】C
【解析】依《公司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国有独资企业的董事会被授权后,可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依《公司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依《公司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未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同意,不得兼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负责人。 8?【答案】B
【解析】公积金是为将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和弥补亏损,依法从公司的营业利润和其他收入中提取的一种储备金。公积金根据提取的依据不同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是指依照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从利润和其他收入中提取的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是指在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提取的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按提取来源的不同,又分为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的来源是公司的税后利润。《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本法规定,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益金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必须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用于本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基金。因此B项正确,ACD三项错误。
单项选择题
1.某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公室主任王某,急于引进外资,对于前来投资的“外商”甲某等人盲目轻信,未认真审查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就签订引资合作协议,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先期打人对方账户400万元,结果,先期打人的资金被悉数骗走,给国家造成了严重损失,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 )。 A.玩忽职守罪 B.滥用职权罪
C.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 D.尚未构成犯罪
2.当劳动争议发生时,当事人的下列做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B.当事人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C.当事人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当事人所在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现行宪法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审批权属于(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4.作品被收集、出版、发行的9岁小画家是( )。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5.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人身特别保护权的人大代表包括( )。
A.各级人大代表 B.全国人大代表 C.省级以上人大代表 D.县级以上人大代表
6.下列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是( )。 A.未成年人作出的各类证言
B.当事人李某的妻子向法院作出的有利于李某的证言
C.原告提出的字迹清晰的合同文书复印件,但原件已丢失,且被告否认有该合同文件
D.原告王某向法院提供的其采取偷录的方法获取的证明被告杨某借其人民币2000元的录音带,但有些关键内容不清楚
7.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是( )。 A.民政机关 B.司法行政机关 C.人民法院 D.公证机关
8.赶赴火场的消防队及其消防车辆、物资需要铁路和轮船运输时,铁路和航运部门应当免费优先载运。这体现了行政主体享有( )。 A.行政特权 B.行政收益权 C.获得社会协助权 D.先行处置权
9.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下列行为构成违法的是( )。
A.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某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单行条例
B.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 C.全国人大改变其常委会批准的自治条例
D.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
令子以公布
10.某县技术监督局委托该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对贩卖假种子的单位和个人行使处罚权,技术推广局应以下列哪个单位的名义行使处罚权?( ) A.县技术监督局 B.农业技术推广局
C.农业技术推广局执法站 D.县人民政府 参考答案解析
1.C【解析】根据《刑法》第46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A【解析】《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B【解析】《宪法》第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4.A【解析】《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其民事活动。 5.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35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6.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9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根据此规定,A、B、C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故选D 。 7.C【解析】《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8.C【解析】获得社会协助权,指行政主体在从事紧急公务时,有关组织或个人有协助执行或提供方便的强制性义务,违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9.C【解析】《立法法》第88条第(一)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见,全国人大只能撤销,但不能改变其常委会批准的自治条例。
10.A【解析】被委托的组织应该以委托的组织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 法律和道德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均具有规范性
B. 法律和道德可以互为促进
C. 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而道德主要通过社会舆论和内心自律得以实施
D. 违法行为一定是违反道德的,但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都违法
2.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中华法系也即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B. 法律体系是一国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C.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不完备 D. 法律体系由法律部门组成
3.依法行政的首要问题和根本问题是()。
A. 行政与法律的关系问题 B. 人民与政府的关系问题
C. 立法与执法的关系问题 D. 立法与守法的关系问题
4.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
A. 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 B. 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
C. 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D. 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 5.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法律关系的范畴?()
A. 无行为能力人与完全行为能力人之间的法律权利义务关系
B. 某研究会章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C. 甲某因***欠乙某5万元的债权债务关系 D. 未婚男女同居关系
6.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我国国家法律监督体系?() A.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对法律实施的合法性的监督
B. 国家审计机关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
业组织财务收支的监督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不符合宪法、法律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撤销
D. 各级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B. 法以外的其他社会规范不具有强制性 C. 法的实施的全过程需要国家强制力的介入 D. 法是最具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2.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
A. 保障 B. 确认 C. 基础 D.前提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D 正所谓“合情不一定合法,合法未必都合情。”
2.A 法律体系是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所组成的不同类别的部门法所构成的体系,是既相对独立而又具有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法律部门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单位。根据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以及调整方法的不同,可以把我国法律体系划分为以下主要的法律部门: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科教文卫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军事法。中华法系是中国的封建法律和亚洲一些仿效这种法律的国家法律的总称。它开始形成于秦朝(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到隋唐时期(公元581年—公元618年)成熟,唐朝以后,宋元明清各朝都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朝代的法律制度。到清朝末年,在修律的过程中中华法系宣告解体,同时建立了中国近代法制的雏形。 3.B 依法行政的首要问题和根本问题,就是人民与政府的关系问题。现代政府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其权力来源于人民,受人民监督。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之本,是行政权力之源;政府责任是行政权力的核心,是政府属性的本质。因此,政府的行政行为应当体现国家意志与人民意志的一致性,体现对上级机关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的一致性。
4.B B项颠倒了权利义务的主次关系,不符合现代国家的法治精神。
5.A B项中章程不是法律规范;C项的债权债务关系法律不承认;D项属于法律事实,它能够导致一定法律关系的产生,但其本身并非法律关系。
6.A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是国家机关。 二、多项选择题
1.AD 法以外的其他社会规范一般也具有强制性,如道德也具有强制性,但道德的强制力不是来自国家,而是来自社会舆论和个人的内心信念。不选B。法的实施依赖国家强制力,但并不是法的实施的全过程都需要国家强制力的介入。在法律得到遵守或虽有一般违法行为,而行为人依法自我纠正的情形下,国家即没有必要运用强制力。不选C。
2.AB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
1、甲男明知乙女只有13周岁,误以为法律并不禁止征得****同意后的性交行为。于是在征得乙女的同意后与乙女发生了性交。甲的行为属于下列何种情形? A.幻觉犯,不构成奸淫****罪 B.法律认识错误,构成奸淫****罪 C.对象认识错误,构成奸淫****罪 D.客体认识错误,不构成奸淫****罪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认识错误的知识。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在法律上的意义有不正确理解或者对有关客观事实存在不符合真相的认识,包括法律认识错误与事实认识错误。法律认识错误包括三种情况:①行为人误认为自己实施的是刑法所禁止的犯罪行为,其实该行为并非刑法禁止的犯罪行为;②行为人误认为自己实施的行为不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而该行为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本题中甲的行为即属于这一情形;③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在罪名、罪数、量刑等方面有不正确的理解。对法律的认识错误不影响定罪,故本题当选B。
2、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日晚,乙撬门侵入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甲的行为是什么性质? A.故意伤害罪 B.正当防卫 C.防卫不适时
D.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B
解析:正当防卫和犯罪的区别是历来的重点。首先,甲安装防卫装置的行为不危害公共安全,安装行为不是犯罪。其次,该装置发挥作用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装置给乙造成的轻伤并未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伤害,也不构成防卫过当,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3、李某系A市建设银行某储蓄所记账员。2002年3月20日下午下班时,李某发现本所出纳员陈某将2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抽屉内未锁。当日下班后,李某趁所内无人之机,返回所内将该2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袋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次日上午案发,赃款被他人找出。对此,下列哪一种说
法是正确的?
A.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既遂 B.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未遂 C.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既遂 D.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构成何罪——贪污还是盗窃?二是犯罪的停止形态——既遂还是未遂?注意贪污和盗窃的区别在于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李所谓职务便利必须是与其业务、工作性质相关的便利,仅仅是同处一室不属于刑法上的职务便利,李某的行为不属于利用职务便利,故应当定盗窃罪。那么是既遂还是未遂呢?刑法采失控说,即只要物主丧失了对物的控制,即认定为既遂,注意不是以犯罪行为人控制了财物为标准,故李某虽然尚未将财物带出单位,但对于银行来说已经丧失了对财物之控制权,故为既遂。
4、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答案:B
解析:直接故意是指明知犯罪结果可能或必然发生而积极地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是指明知犯罪结果有可能发生而放任其发生。过于自信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其发生,在考试中,过于自信与间接故意的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采取一定的避免措施或有某种轻信能够避免的根据。疏忽大意指应当预见犯罪结果可能发生,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李某明知私拉电网可能发生严重的结果,且未采取任何防止结果出现的措施,对出现电人的结果是一种漠不关心的放任态度,所以是间接故意。
注意此题不是正当防卫,因为其措施已经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了重大损失。
5、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剌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张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对本案中张某、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A.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B.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D.张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注意乙已经被甲打昏,业已丧失侵害能力,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此外,乙的行为属于直接侵害人身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甲的行为并不过当——只要乙的侵害行为正在进行,即使把乙打死了也不过当。
6、陈某在商场金店发现柜台内放有一条重12克、价值1600元的纯金项链,与自己所戴的镀金项链样式相同。陈某以挑选金项链为名,乘售货员不注意,用自己的镀金项链调换了上述纯金项链。陈某的行为: A.构成盗窃罪 B.构成诈骗罪
C.构成诈骗罪与盗窃罪的想象竞合犯 D.构成诈骗罪与盗窃罪二罪 答案:A
解析:甲调换项链的行为并不为售货员所知,属于“秘密窃取”,注意售货员没有将纯金项链处分给甲的意思表示。
7、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
A.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C.适用该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D.直接驱逐出境 答案:A
解析:凡是在我国境内发生的外国人犯罪,除享有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适用外交途径解决外,均应按我国刑法追究刑责。
8、下列情形哪一项属于自首?
A.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甲当即交代了杀人的全部事实和经过
B.甲和乙共同贪污之后,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
C.甲和乙共同盗窃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经查证属实
D.甲给监察局打电话,承认自己收受他人1万元贿赂,并交代了事情经过,然后出走不知所踪 答案:A
解析:自首简单来说就是如实供述和自动投案,其中的如实供述包括对所知的同案犯所犯的共同罪行的供述,注意A中“送子投案”也属自首。B错在未彻底交代出同案的共同犯罪人乙的犯罪事实,C项中甲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盗窃事实,D项仅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未主动投案。
综合知识-法律题练习 02_别让爱情冻死在冬季
9、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甲的行为:
A.属于****预备 B.属于****未遂 C.属于****中止 D.不构成****罪 答案:B
解析:本题属于对象不能犯(客观不能的一种)的未遂。预备是指犯罪的实行行为尚未开始,中止指主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题中甲已开始实行行为(暴力足以控制被害人),但因对象是男人,不可能实施奸淫行为而被迫放弃,故为****未遂。
10、甲到乙的办公室送文件,乙不在。甲看见乙办公桌下的地上有一活期存折(该存折未设密码),便将存折捡走。乙回办公室后找不着存折,但看见桌上的文件,便找到甲问是否看见其存折,甲说没看到。甲下班后去银行将该存折中的5000元取走。甲的行为构成: A.侵占罪 B.盗窃罪 C.诈骗罪
D.金融凭证诈骗罪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分——二者都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区分关键是涉案财物是否属于遗忘物。本题中活期存折掉在乙自己的办公桌下,办公桌作为特定场所,乙并未丧失对其的控制,所以存折不应属于遗忘物,因此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而非侵占罪。
11、甲、乙为劫取财物将在河边散步的丙杀死,当场取得丙随身携带的现金2000余元。甲、乙随后从丙携带的名片上得知丙是某公司总经理。两人经谋划后,按名片上的电话给丙的妻子丁打电话,声称丙已被绑架,丁必须于次日中午12点将10万元现金放在某处,否则杀害丙。丁立即报警,甲、乙被抓获。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抢劫罪和绑架罪并罚
B.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和绑架罪并罚 C.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
D.以故意杀人罪、侵占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 答案:C
解析:甲乙为劫财而杀死丙构成抢劫,此后打电话给丁构成敲诈勒索,注意行为人是否实际绑架了他人,是勒索财物行为构成绑架罪还是勒索财物罪的关键所在,甲乙给丁打电话时丙已死去,故为敲诈勒索罪。 12、甲在一豪宅院外将一个正在玩耍的男孩(3岁)骗走,意图勒索钱财,但孩子说不清自己家里的联系方式,无法进行勒索。甲怕时间长了被发现,于是将孩子带到异地以 4000元卖掉。对甲应当如何处理?
A.以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的牵连犯从一重处断 B.以绑架罪一罪处罚 C.以拐卖儿童罪一罪处罚
D.以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并罚 答案:D
解析:甲骗走男孩时意在勒索钱财,已构成绑架罪,由于甲拐骗男孩时没有出卖的故意,故绑架行为与后来的出卖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手段目的关系,分别构成两罪,应予并罚。
13、关于单位犯罪的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B.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由单位构成的犯罪,不可能由自然人.单独实施
C.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D.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答案:A
解析: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刑法第30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会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故A项关于“不具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的说法不正确。该解释第2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故D项说法正确。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由单位构成的犯罪,称为“纯正的单位犯罪”,不可能由自然人单独实施,所以B项说法正确。2001年1月21日《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一)明确指出:“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主要归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可见,单位的分支机构或内设机构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成为犯罪主体。故C项的说法正确。 14、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B.对于犯杀人、爆炸、抢劫、****、绑架等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即使被判处l0年以上有期徒刑,也不得适用假释
C.对于累犯,只要被判处的刑罚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均可适用假释
D.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答案:D
解析:根据《刑法》第84条,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l)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注意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并未被剥夺政治权利,而A项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所以A项错误。《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枪劫、****、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本条的解读应当分两部分,一是对累犯不得假释;二是因杀人、爆炸、抢劫、****、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此B、C两项说法错误,注意B项意思比较隐蔽。《刑法》第65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而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由于刑罚还未执行完毕,不能构成累犯。所以D项正确。
15、关于缓刑,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B.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C.对于数罪并罚但宣告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
D.虽然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有期徒刑,但只要符合缓刑条件,仍然可以适用缓刑 答案:B
解析:根据《刑法》第74条的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A项正确。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由于刑法中各种减轻、免除处罚规定的存在,数罪并罚和故意杀人罪最后的宣告刑都有可能为3年以下,所以CD均正确。刑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可适用缓刑,B项错误。
16、甲路过某自行车修理店,见有一辆名牌电动自行车(价值 1 万元)停在门口,欲据为己有。甲见 店内货架上无自行车锁便谎称要购买,催促店主去 50 米 之外 的库 房拿 货。店主临 走时 对甲 说:“我去拿锁 ,你帮我看一下店。”店主离店后,甲骑走电动自行车。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诈骗罪B.盗窃罪
C.侵占罪D.职务侵占罪 答案:B 解析:店主没有将自行车处分给甲的意思,故非诈骗。该自行车不是遗忘物,也非侵占罪。甲不是店员,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也非职务侵占。
17、甲与乙共谋盗窃汽车,甲将盗车所需的钥匙交给乙。但甲后来向乙表明放弃犯罪之意,让乙还回钥匙。乙对甲说,你等几分钟,我用你的钥匙配制一把钥匙后再还给你“,甲要回了自己原来提供的钥匙。后乙利用自己配制的钥匙盗窃了汽车(价值5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属于盗窃中止 B.甲的行为属于盗窃预备 C.甲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
D.甲与乙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共犯 答案:D
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题中甲乙共谋盗窃汽车,虽然后来甲向乙表明放弃犯罪,但是他却让乙继续配制钥匙用于犯罪,实际上是参与了犯罪,是盗窃罪的共犯。对于共犯,刑法关于刑事责任承担的理论采用的观点是“一步行为,全部责任”。本题中,乙已经盗窃了汽车,构成了盗窃罪的既遂,对于甲,按照上述理论,虽然其只是参与钥匙配制过程,但是仍然承担全部责任,也构成盗窃罪的既遂。本题正确答案是D。
18、甲想杀害身材高大的乙,打算先用安眠药使乙昏迷,然后勒乙的脖子,致其窒息死亡。由于甲投放的安眠药较多,乙吞服安眠药后死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预备行为导致了乙死亡,仅成立故意杀人预备
B.甲虽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但所预定的实行行为(勒乙的脖子)并未实施完毕,故只能认定为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C.甲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 D.甲的行为是故意杀人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论处 答案:C
解析:简单地说,甲向乙投放了安眠药,客观上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并且造成被害人乙死亡;主观上有杀害乙的故意,甲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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