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阳:坠机事故后有渎职吗?

“据调查,这起高空坠落事故是责任事故,余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对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没有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渎职犯罪。”8月25日,溧阳市检察院反毒干警刚刚完成高空坠落事故调查报告。这是今年年初襄阳市政府制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工作规则》以来该医院进行的第八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据介绍,在收到高空坠落事故信息后,该院派出了第一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记录事故现场情况,直接获取资料,及时锁定证据。同时,该院干警兵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调查验证,并划分联合安监局、监察局、汝阳市总工会等职能单位,对相关单位、人员的素质等进行调查。奔赴事故现场,询问镇领导、安全生产领域相关人员,收集责任公司资质及安全负责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通过一系列调查,事件人员排除了事故背后有渎职犯罪的可能性,调查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相关责任。结合调查结果,该院结合司法事件和解决矛盾,对安全生产事故赔偿进行了实时动态监督,确保了赔偿。而且,通过解释法、心理整理等及时稳定受害者情绪,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这个规范化的调查机制起源于一份调查报告。去年,余阳市接连发生天然气安全事故,余阳市检察院在调查事故背后是否有渎职犯罪的同时,组织专门力量成立了调查组,并与安全监督局就市油气使用管理情况展开了专题调查。

“天然气管道与千家万户相连,如果出现安全隐患,后果难以想象。”那家医院的检察长周尚春说。经过3个月的实地探索、理论论证,《关于溧阳市天然气安全问题的预防调查报告》终于上市,提出了“科学设计、施工安全、监督责任、安全意识、维修程序”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引起了两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该市专门召开了问题剖析会,开展了两次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纠正了发现的问题。

天然气安全生产只是该市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部分,阳市检察院和安全监督局加强沟通合作,广泛征求社会及安全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的意见,经过半年多的研究讨论,今年6月市政府出台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工作规则》。文件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增强了监督部门的监管意识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今年1月至8月该市共发生8起安全生产事故,比去年同期减少了53%。(溧阳市人民检察院)

武进:半成品“快捷料理”居然敢用工业盐。

“现在天气热,节省时间的半成品‘快捷菜单’在我们超市卖得很好,但我们特别害怕在进货的时候遇到黑心工厂。在区域开展食品安全犯罪管制后,我们心里踏实多了。”8月17日,武进区检察院干警回访赵区陈凌嘉堂加工配送中心时,前来进货的超市负责人说。(威廉莎士比亚,《北方专家》)。

工作要从今年年初开始。常州市盐务管理局与武进区公安局一起在环子堂加工配送中心进行调查后发现,该中心发现猪肉腌菜、鱼香肉丝加工等半成品“快菜”使用了工业盐,现场查获了27包“精神”品牌工业盐。公安机关随后立案,今年5月,案件进入审查起诉过程,仅10天之内,武进区检察院就查明了案件事实,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调查结果显示,2014年9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李某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委托犯罪嫌疑人刘某低价购买工业盐,在林家堂加工配送中心用工业盐加工鱼香肉丝、鸡翅、鸡等“快菜”,定期配送到多家超市。6月末,刘某、李某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1年执行。

“这一事件与群众的生命健康密切相关,引起了广大群众的极大关注。类似食品、药品相关案件进入检察机关后,我们将直接迅速处理绿色通道,依法实现快速逮捕、快速诉讼、稳定、准、狠打击。从2014年开始,我院积极开展有害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维修活动,共处理了20起食品、药品安全事件23人。”那家医院的检察官金丽娜介绍的。

“虽然事件已经结束,但我院的干警没有停下脚步,定期到武进区各大食品加工配送中心、农贸市场进行食品安全特别宣传,加强监督,同时提高个体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工作。”医院检察长张国强说。(武进区人民检察院)

钟楼:小区的“电梯惊喜”要落幕了

“没想到,为了我的一句话,你们做了那么多事,现在电梯问题已经有进展了。我想过来直接说“谢谢!”今年8月钟塔区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当天,住在夏华地小区的张爷爷在座谈会上说。

事情要追溯到一年前。钟楼区检察院去豪华地小区开了法野市场,71岁的张爷爷被该院闵行和科长王丹说:“小区电梯三次五次故障,电梯经常上演,居民们都不敢坐。我的腿不舒服,好像在爬大楼,现在外出的次数越来越少了。”

电梯的质量直接影响居民的生命安全,王丹对这一情况非常重视,详细了解了相关情况。据传,塘沽小区一期于1996年交付,电梯已运行了近20年。

小区电梯带病运行,谁管理?要更换的话,谁买单?面对居民的问题,王丹去质量监督局咨询,但质量监督局也不得不在:2012年对使用了10年以上的住宅电梯进行了安全评估,并对有安全风险的电梯提出了更换建议,但电梯是小区业主的公共财产,更换费用由业主分担。但是张爷爷清楚地记得,买房的时候,开发商收取了每户1万多韩元的电梯使用费,约定了20年的保修。

现在“20年合同”还没有到期,开发商反而消失了,换一台电梯要赌几十万人民币,业主当然不愿意轻易买单。

王侃意识到,老小区住宅电梯问题复杂,还得几方坐下来谈。在她的督促和协调下,荷花池小区先后召开了两次现场会,久未露面的开发商与业主代表进行了当面交流。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业主代表起草电梯更换或维修的费用分担方案,开发商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至此,问题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不光荷花池小区,凡上世纪90年代安装的第一代住宅电梯,运行均已临界或超期,普遍进入故障高发期。”钟楼区检察院随后在全区范围展开问卷调查,不少小区居民感叹“在用生命搭电梯”。

据此,该院依据与区11家行政执法机关联合建立的刑事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向质监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相关小区老旧居民楼电梯进行全面评估,尽早排查安全隐患。今年年初,该院副检察长赵行湛作为区政协委员,也向政协会议提交了相关提案。区委区政府经研究,指定新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责任部门,推进该项工作开展,并向检察院回复工作进展。

持续的监督终于有了回音。今年6月,一场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在钟楼区展开,老旧住宅电梯被列为重点排查和整治范围。“大会战”将持续至年底,部门将有关在政府层面推动这一“老大难”的问题。(钟楼区人民检察院)

金坛:刺鼻的废品堆终于消失

8月18日下午,金坛区检察院民行科科长王月珍在取证回单位途中,特地绕到儒林镇,看看这里整改半年之后的环境。看到道路干净整洁、车辆行驶井然有序,王月珍欣慰地笑了。

今年年初,金坛首席门户网站“山水网”上“儒林中学墙外堆满废旧橡胶,熏得师生直流泪”的帖子引起王月珍关注。该帖反映,居住在儒林中学附近的潘某将收购来的大量废电缆皮堆放在路边,经过风吹日晒,废品堆里散发出强烈的异味,给附近居民和学校师生造成严重影响。

经过实地调查核实并走访儒林镇政府后,金坛区检察院向区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指出潘某的行为已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议环保局依法制止潘某的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检察建议发出后,金坛区检察院改变以往“文来文往”的方式,主动到环保局沟通案情,阐述监督理由和依据,争取理解和支持。区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赶到现场,会同儒林镇政府、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潘某立即停止未经批准的废品收购经营,并罚款5万元。3月底,区环保局再次会同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当日将堆积的废物全部清除。

近年来,金坛区检察院紧紧围绕民生热点和群众需求延伸监督触角,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治理等民生重点领域积极作为。2014年与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搭建了“食品药品联动执法平台”“生态环境联动保护平台”“诚信法律服务市场联合监管平台”,督促依法行政。据统计,该院已依法回应群众诉求30余次,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5份,并支持起诉薛埠河环境污染案和长荡湖大量骨顶鸡被毒杀生态破坏案,为国家挽回损失100余万元。(金坛区人民检察院)

新北 :“1+6”织起应急网  

“小黄,有个来访人情绪激动,声称要跳楼,通知行装科立即关闭电梯、把守楼梯,联系控申准备接访。”8月11日一大早,新北区检察院法警黄洁琼的对讲机里就响起了教导员商建云急促的声音。

闹着要跳楼的杨某因邻里纠纷被王某等5人打成轻伤,经审查,新北区检察院依法对王某等5人作出了不批捕决定。杨某不服,纠集数十人讨说法。众人聚集在检察院门口大哭大闹,杨某更是坚称“不解决问题就跳楼”。法警大队获悉情况后,第一时间启动该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商建云指挥4名法警装备整齐火速出发,并及时开启警用司法记录仪。

赶到现场,法警大队配合控申科干警迅速稳住了众人情绪。“大家别急,人越多话越说不清,请马上选出两名最了解情况的代表跟我到接待室。”听了商建云的提议,众人渐渐安静下来,决定让杨某及其岳父李某作代表,其他人回家等候消息。两人在法警引导下完成安检进入控申接待室。这时,桌上已摆好了两杯热茶。对面,控申科负责人以及公诉科的案件承办干警已就座等候。因案件涉及民事赔偿咨询,民行科负责人也闻讯赶来,技术人员迅速调好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开始录制。整个接访有条不紊,法警与控申、公诉、民行、技术、行装、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局6个部门分工明确,配合默契。

“王某没有被批捕,我被邻居们笑话,气不过就带着亲戚堵了你们的大门。现在我理解了不捕理由,后续索赔我会依法进行。”2个小时后,杨某和李某道理明了、气也顺了,在商建云的陪同下平静地走出检察院。

据介绍,为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该院去年开始探索“1+6”部门协同模式。即,成立应急事件处置小组,以法警大队为主,将公诉、民行、行装等部门的骨干纳入其中,协同应对。今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该院出台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将突发事件细分为6类,明确了不同情形下法警大队和6个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到“分工负责、各司其职,规范有序、合理应对”。

“‘1+6’部门协同模式将处突工作由‘单兵种作战’变为‘多兵种协作’,是我院提升处突能力的一项创新举措。”该院分管副检察长朱韶华说。(新北区人民检察院)

天宁:不让危险“突然来袭”

“你们总是以合法合规为幌子欺骗我,实际上是故意偏袒对方!”8月25日,天宁区检察院办案区讯问室内,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的亲属老王突然发怒,当场冲检察官小刘吼道:“不增加赔偿力度,今天谁也别想走出这门!”就在老王抡起拳头威胁小刘的一瞬间,两名法警及时将其控制住……这是天宁区检察院开展办案安全模拟演练的一个场景。

“讯问中最怕遇到突发事件。”该院检察长范荣生说:“如何维护办案秩序、保护检察官和当事人的人身安全?这是个必须重视的问题。”

据介绍,该院自2014年全面推行办案与办公相互分离、专区专用以来,整个办案区现已分设出刑事案件办案区、检调对接区、未检工作室三大功能板块。每一间讯问室都进行了升级改造,墙壁全用海绵包裹,桌椅边角也被处理过,没有坚硬锐利的拐角,既能防止犯罪嫌疑人自伤自残,又能达到隔音保密的效果。

硬件配齐了,干警的认识也必须紧步跟上。天宁区检察院立足知识与能力的融合、职位与岗位的融合、能动与互动的融合,为干警搭建起体验式、任务式、拓展式教育平台。

从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及时传达落实上级院有关办案安全的会议精神,到学习省院违纪违法通报,将重点整治的办案安全隐患问题放入检察内网滚动播放;从制定完善《刑事案件办案区使用规定》,到为干警发放《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检察机关司法工作基本规范》等,该院通过一系列举措将安全、规范、文明司法理念根植到干警思想深处。

近日,该院组织了第三季度办案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督查。监察室主任轻点鼠标,电子眼便开始巡视。不到半小时,就对全院办案区进行了一次网上巡查,发现的问题被分类截屏保存,并作文字记录。“办案安全无小事,对于发现的问题,我们要求纪检组跟踪到底,切实做到原因没有说清不放过,整改没有到位不放过。” (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天目湖:信箱虽小作用不小

8月21日,随着服刑人员陈某、姬某相继在《返还非涉案款物清单》上签字,天目湖地区检察院跟踪监督半年的4000元非涉案段被扣事件告一段落。

据介绍,今年1月,设在某监狱内的检察官信箱收到20监区服刑人员陈某的情况反映,称南通市公安机关曾扣押其2500元非涉案款物,一直未返还。数日后,12监区的姬某也写来信件,反映其1500元非涉案款物也未返还。该院驻监检察官吴海军了解情况后发现,二人系同案犯,反映的办案单位是同一家,于是将两案合并办理。经过见面谈话、调取卷宗材料、向原办案单位核实,吴海军进一步查清了案件事实。原来,由于陈某、姬某投监执行后,原办案单位联系不上其家属,返还款物的事情一直未能落实。8月21日,在驻监检察官的持续协调下,陈某、姬某被扣押的钱均得到返还。

“服刑人员遇到的问题如果一直得不到解决,很可能会引发影响监管安全的大问题。”该院检察长赵鑫说,“我院以‘三个必须’保障检察官信箱真正发挥作用。即该区两个监狱内的74个检察官信箱每周必须及时开启,每封来信必须在3日内进行处理,每件控告申诉必须跟踪提醒、及时反馈。”

该院还坚持每年对检察官信箱中收到的各类信件分类研判,针对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举办法治宣传34次,把遵纪守法、合理维权的理念“由点到面”地辐射到每一位服刑人员,从源头上减少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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