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谈论自然美的比较少。从他对自然美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其美学思想中著名的“非德观”。他谈论社会美最多,包括人格美、和谐美等。从其艺术审美观可以看出,其美学思想是在重视美与善结合的同时更加重视善的方面。
自然美:“君子必德”概念
在中国美学史上,自然很早就进入了审美领域。孔子对自然美谈得比较少。《论语》中有几个。
儿子在布上说:死者如汤,昼夜不吝。(《论语子罕》)。
年龄变冷了,松柏就会枯萎脱落。(这句话)(《论语子罕》)。
屹立着!只有天空大,只有瑶有它。(《论语泰伯》)。
熟人喜欢水,仁者喜欢山。知者动,仁者静。熟人的乐趣;仁者长寿。(《论语雍也》)。
为了贞德,比如北辰,就住在那里,众星成拱。(孔子、论语、文官)(《论语为政》)。
孔子把不停的水比作人类客观意志不变的时间流,暗示人生的短暂,把耐寒的松柏比作顽强不屈的人格,把宽阔的天空比作瑶的丰功伟绩和良好品行,把灵动的水比作智者的敏捷,把高大坚固的山比作仁者的慷慨和稳健,把中心的北辰比作德政。
由此可见,孔子的自然审美观是“君子美德”观。也就是说,将完美的君子人格比作自然事物,孔子对客观存在的自然事物不以外貌描述,对其状态的性格用途不使用墨水,他看自然事物时引起美感的不是自然事物的美丽外表,而是通过想象将自然事物的特征与君子的德行联系起来。从审美关怀中,人从自然中直观地认识到了人类的道德品质。他认为自然美没有个别的审美价值,必须与社会美联系起来才有意义。孔子把自然美视为人类某种精神品质的象征。
作为人类审美对象的自然不是本来的自然,而是人性化的自然。在人性化的自然中,人注重形象地形象化自己的本质力量,将自然的美与人的道德情感联系起来,发掘自然物中的道德内涵。因此,孔子的自然审美对象不是原始神秘的自然,而是社会化的,特别是伦理亲切的自然。
从审美观照片中,人从自然中直观地了解了人类的道德素质和人格理想。因此,自然美的本质在于社会美。这种美不是自然本身固有的,而是人与自然发生审美关系时观念上赋予自然的。孔子的这种思想形成了著名的“美德”,成为中国人欣赏自然美的重要特征。
孔子的自然审美观2是强调自然和审美主体的关系。只有当人关心自然事物,把自己的思想感情倾注在自然事物上时,当自然与人发生这种关系时,审美主体和自然才会有审美关系。否则,自然事物对人没有任何意义,也不美丽。人们欣赏自然的过程,也就是人类道德观念寻找客观再现的过程。他强调美与善的和谐统一,认为美与善密不可分,并指出大自然能引起人的美感的原因。
孔子的自然审美观3是天人合一的审美特征。天人关系从哲学上论述客观天空与主观天空之间的关系,认识主体与认识对象的关系,天人合一无疑强调主观客观、主体对象的统一。审美主体进行的对象不是山和水本身,而是一种人性化的算术,是作为审美对象对待的算术,算术必须变成审美对象,这样对“知识分子”、“仁慈者”才有审美意义,才能成为审美对象。
在人与自然的具体关系中,孔子受到传统的“天人合一”哲学思想的影响,他的自然审美观正是基于这种哲学理论。
他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亲切和和和气气的,不是对立的。审美主体和自然是融合在一起互相渗透的,不是互相疏远的。他们都不重视自然本身的固有属性(如颜色、形状等),欣赏自然美是把握欣赏者自身的修养、体验和人的生命律动。孔子的“非德”观本质上是人的自由和解放。所以他的自然美是最后的落地在人身上。
社会美:“仁”的学习思想
从孔子的言行举止中,我们发现他对社会美的论述最多。其社会美包括人格美、和谐美等。
孔子的为人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个人的道德修养问题,是使人成为理想的“个人”。另一个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使人成为理想的“社会人”。中国美学史上首次提倡人格美的是孔子。他的人格美与人学思想联系在一起。例如,“智书人,没有为了拯救生命而伤害人的东西,而是通过杀死身体来实现人的东西。(这句话。)《论语卫灵公》)他把“人”视为人格美的最高标准,将人格美提升到最高境界。
关于人格美,孔子提出了“文质彬彬,还有君子”的观点,这意味着孔子强调外在的修饰和内在品德的和谐统一。然而,在质量和门的关系上,孔子仍然更依赖质量。他认为君子要重视个人仪表,更重视道德的作风问题,更重视修养。他理想中的君子温文尔雅。
他不管在什么环境、什么状态、住处、食物,
多么简陋,只要一个人的精神是高尚的,那么,这个人就是君子,如: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 《论语•雍也》,“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论语•述而》)。“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论语•颜渊》)。他认为如果一个人是好人喜欢他,坏人痛恨他,那么这个人就是一个真正的好人。如:“乡人皆好之,何如?”他答:“未可也。”又问:“乡人皆恶之,何如?”他答:“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论语•子路》)。
孔子专注于社会化人格,把学习当做人生一件大事,如“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又一次子路问“成人”,怎样才能成为一个完美无缺的人?孔子答: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成人亦。(《论语·宪问》),如果一个人具有这四人各自具有的“知”、“不欲”、“勇”、“艺”优点,再学习礼乐,就成了“文质彬彬”的人了。
孔子以与人为善为指导思想,以温良恭俭让为方法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在他的理想国中,整个社会出现一片和睦共处的景象。如“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德不孤,必有邻”(《论语·里仁》)。
孔子认为,如果一个人或一个家庭所处的周围环境的社会风气不好,“里”的风气“不仁”,那么就会影响这个人德、智、体、美、劳全面的发展。如“里仁为美。择处不仁,焉得知?” (《论语·里仁》)。他的和谐美观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和谐融洽。如“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论语·公冶长》),“近者悦,远者来”(《论语·子路》),“修文德以来之”(《论语·季氏》)。
孔子力图描绘一幅理想社会的蓝图,企望建立理想的国家,为此奋斗终身。孔子把“仁”推演到一个国家之上,也即仁政之国、具有审美境界之国才是孔子的理想国。
孔子对社会美的要求是:以“仁”为核心,家庭和乐,人际关系融洽,百姓丰衣足食。如“举直错诸往,则民服;举枉者错诸直,则民不服。”(《论语·为政》)“ 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论语·公治长》)
家庭以“和”为美,“里”以“仁”为美。“仁”是孔子美学思想的基础。他给仁下了很多定义,可以看做做人的一个侧面。
如爱人、孝悌、恭、宽、信、敏、惠、刚、毅、立人、达人、博施济众、有勇、不佞等等。如“仁者爱人” ,(《论语·颜渊》),“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 (《论语·颜渊》),“民之于仁也,甚于水火。” (《论语·卫灵公》),“仁者先难而后获。” (《论语·雍也》)。
孔子谈论任何问题,无不围绕着这个“仁”字。“仁”既是一切行为的出发点,又是人的一切行为的归属;既是人安身立命的原则,又是人所以为人的根本,是人的本质。“仁”是孔子伦理思想的核心,也是孔子美学思想的核心。孔子作为周礼的嫡传继承者和严格卫护者,认为仁即必须遵守奴隶制等级制度的“礼”,并把它内化为自己的心理需求,即“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
纵观孔子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他首先肯定了“仁”,认为在“仁”的前提下,人人能修身养性,完善自己的人格修养,达到人格美之后,人与人才能按照等级尊卑相处,整个社会才出现一片井然有序、和谐共处的美德景象,此时,整个社会才是美的。因此,孔子的完善主义线索应是由“仁”推及到人格美才到和谐美,进而达到社会美。
♥艺术美: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但更注重内容的善
对于艺术美,孔子认为艺术的目的是让人们提高道德修养,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他提倡高雅的艺术,选择表现善的艺术,重艺术的内容。从他对艺术内容与形式关系的主张看,他坚持在文质统一、尽善尽美的前提下,把内容的善放在第一位的。如“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善”指道德内容,“美”指能给人以审美愉悦和享受的感性形式。《武》乐是尽美但未尽善,也就是说,《武》在艺术上达到了最高的标准,但在“善”的方面则比《韶》有逊色,因此,孔子认为《韶》比《武》好。如“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述而》)。孔子在齐国专心致志学《韶》乐,“三月不知肉味”,他认为,《韶》乐是尽善尽美,达到了美与善的高度统一。他强调了审美和艺术的思想倾向性与伦理倾向性,强调了内容重于形式的作用,强调了思想标准先于艺术标准的重要性。后世文论家、美学家沿袭这一思路,也都是主张先善后美、以善制美的。
孔子很注重和强调诗歌和音乐的教育作用和社会效果。对于文艺的社会功能,孔子提出了“兴、观、群、怨”说。他认为:文艺的内容和形式之间,既要注意艺术形式之美,又不能忽视文艺内容的充实。如“子曰:小子何莫学乎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孔子认为,诗可以鼓舞人的志气,使人感发兴起,礼仪使人做事合乎规范,能得到大家的赞许和尊敬,能让人们提高道德修养,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指出艺术是达到“礼”与“欲”统一的重要手段,认为艺术通过恰当的途径“以道制欲”,把人的“欲”导向“礼”,使“欲”符合“礼”,从而实现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表现的高度统一,使与人的感官欲求相联系的自然性情感转化为合乎社会伦理道德的理性情感。
同时,孔子把音乐看成是伦理道德的结晶,是美和善的高度统一。如“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 。孔子讲“立于礼,成于乐”,立礼是为了立仁,而人的升华则为乐,故曰“成于乐”,乐是人的最高境界。
孔子认为,只有那种情与理、文与质、刚与柔等相互因素,能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成相济的不过分不偏激的作品,才是美的,这体现了中庸的思想。如他评价《诗经》“《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所谓“无邪”,即指中、和、雅。在孔子那里,只有这种保持理性精神、克制了粗野情欲的雅正之作,才符合温柔敦厚的伦理道德规范,才会对人和社会有益。
中西古典美学都崇尚和谐,以“和”为美是西方古希腊美学和中国先秦美学的共同追求。但中国古典美学的特点,在于以中的方式来达到和的目的。
所谓中就是折中调和之义。孔子在《论语》中指出:“《关雎》乐而不淫,衰而不伤”,就是赞美《关雎》对哀乐之情的表达无过无不及,合乎中道,堪称典范。孔子认为理想的艺术是温柔敦厚的、中正无邪的、体现中庸之道的艺术,这样才合乎礼,对社会有益,主张艺术所表现的情感应该是一种有节制的、社会性的情感,反对情感的无节制的自然流露,就是要求审美必须适度,不偏不倚,不左不右,不走极端,也不过分。因为孔子认为过犹不及就是认为过度与不及一样都是片面错误的,既要反对过,又要反对不及,不能各执一端,走向极端。
要克服过与不及的毛病,最好的方法是调和,折中,使两者相互调节:“过”则节之,“不及”则补之,断其过而补不及,从而使其合适相宜,恰当好处。从而具体对“中和提出规范和要求,在艺术中和审美中就具体表现为对中和之美的追求。”
孔子这种以“中和”为美的审美标准,注重审美对象中对立成分的和谐适度,反对矛盾某一方面过激而破坏其整体统一性,体现出一种辨证精神,反映着他对美的本质及审美规律有着某种深刻的理解和把握。
孔子思想的 “仁”、“礼”决定了其思想的伦理化性质。孔子美学思想也不可避免受其伦理思想影响,决定了其美学思想的伦理化性质。孔子美学思想的实质是伦理化美学,是一种礼乐美学。孔子认为:“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论语·八佾》)。乐是表达人们思想感情的一种形式,在古代,它也是礼的一部分。孔子把礼、乐与仁紧紧联系起来,认为没有仁德的人根本谈不上礼、乐的问题。[4](P34)以伦理之仁作为审美之乐的内容,从而使乐成为仁之乐,礼之乐。孔子一贯主张周代的礼乐制度,就在于这种制度将礼乐统一起来,在礼乐制度下的乐是受制于伦理道德的乐。孔子以礼来规定仁,依礼而行就是仁的根本要求。所以,礼以仁为基础,以仁为维护。仁是内在的,礼是外在的,二者是紧密结合的。[5](P139)
中国古典美学的特征是善重于美的,但是,另一方面主张善美结合,内容之善与形式之美的统一。孔子强调以善为主的目的也是为了达到善美结合的尽善、尽美。因此,后代美学家主要从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中发展尽善、尽美,这张内容之善是形式之美的基础,形式之美必须要表达内容之善,内容之善必须要通过形式之美才能表现。
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三者并不是互相分割、各自独立的,相反,它们紧紧连在一起构成了孔子美学思想的内容,从这三方面,我们可以看出孔子对中国美学思想的奠定起着多么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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