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上:整顿吏治、变革税制、颁俸禄制、改革官制、迁都洛阳。经济上:行均田制、创三长制、改革租制。文化上:禁胡语、改汉姓、尊孔子。北魏孝文帝改革俗称孝文汉化,是指在南北朝时期的北魏孝文帝在位时所推行的政治改革。
政治上1.整顿吏治:公元472年(延兴二年),政以久任,满一年升迁一级;治绩不好的即使就任不久,也要受到处罚,甚至降级。
2.变革税制:公元475年(延兴五年),为改变过去州、郡、县争收租调的混乱局面,政府确定只能由县一级征收,征收时禁止使用大斗、长尺、重秤。
3.颁俸禄制:公元484年(太和八年),颁布俸禄制,申明俸禄以外贪赃满一匹绢布的处死。
4.改革官制:太和年间,议定百官秩品,分九品,每品又分正、从。从品为北魏之首创。
5.迁都洛阳。
经济上1.行均田制:公元485年(太和九年),颁布了均田令,对不同性别的成年百姓和奴婢、耕牛都作了详尽的受田规定。
2.创三长制:公元486年(太和十年),以三长制取代宗主督护制,采用邻、里、党的乡官组织,抑制地方豪强荫庇大量户口。
3.改革租制:公元486年(太和十年),孝文帝对租调制度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
文化上1.禁胡语:孝文帝实施汉化中最重要的政策,即将语言改变,规定不再说鲜卑复合语。
2.改汉姓:孝文帝下令把鲜卑族人的姓氏(通常是复姓),改为单姓。
3.尊孔子:孝文帝迁都洛邑后,立即下令加紧修建孔庙祭孔。又给予孔子后裔土地与银钱,让他们可以继续祭祀这位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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