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初网黄石新闻网(余一梦)

标点符号是为了区分句子阅读和标记语义。然而,现代汉语中标点符号的使用一直模糊不清,缺乏权威和明确的规范。比如破折号的约定很混乱;引号的使用也有问题。第一层使用双引号,第二层使用单引号。第三层呢?我在双引号里见过。但是如果有四层呢?怎么标注?这样单双交替还有别的办法吗?偷换思想,不如从外到内用单层,双层,三层等等。——当然要尽量避免三层以上。类似于引号,书名的使用也有问题。尤其是党政机关转发的文件,有些涉及三级标题,使用和查看特别不方便。因为一般只有一层,所以使用'',

但我这里想说的是书名使用的另一个问题。既然标点符号最重要的作用是区分句子阅读,那么两个并列的书名之间有必要加停顿吗?这完全没有必要。我没有给自己加标点,但我从来没有找到一个同伴。看着2011年第三期《文史知识》,终于找到了。第90页的一条信息:" 2011年审议大会上有以下文字:

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科研机构、国家图书馆《文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文学遗产》等学术期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图书商报、21世纪经济报道等新闻报纸、网易历史频道的同仁,以2011年第一、二期《文史知识》为样本,对修订后的《文史知识》的形式和内容进行了更正。

这段话中,并列的标题之间没有停顿。这个可能不标准,但却是合理的用法。不幸的是,在同一时期,在下一页,廖岷写了一篇文章《现代新小说中的新妓女群体形象》,内容如下:

到了清末民初,青楼文化由于时局的巨大变化,逐渐从北方的传统中分离出来,并蓬勃发展,尤其是狭邪小说。从早期的《花月痕》《蓝家梦》到后来的《海上花传》《海中雪》《九尾龟》《胡宝玉》等等。

仍然是一个常见的用法。《文史知识》编辑部似乎已经意识到书名的用法有问题,愿意改正,但不敢理直气壮地改正作者的文章。这是令人遗憾的。

另外,在陈朴青代表温孤《管子》所作的序言(岳麓书社,第三版,1988年8月)中,书名之间没有停顿,附录《与温孤《管子》有关的文体分类常识》中有停顿。对于书名之间是否加停顿,似乎有不同的理解。但我还是坚持不应该多此一举。当然也有人滥用书名,比如机构、会议、事件、展览等名称,这自然是不对的,也不是本文的重点。

我对引号的用法也持同样的看法:如果连续使用引号,两个引号之间不应该有停顿。

以上意见于2011年在网上公布。最近发现自己的想法得到了更多人的认可:一些知名报纸采纳了;去年我们组织出版《长江作家小品文》时,出版社明确要求把书名和引号之间的停顿完全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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