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关于厂办大型集体企业的处置,无论是关停并转,还是清算注销,鹏心国资律师首先建议你对厂办大型集体企业做一个重点调查,千万不要,因为企业可能比你大,有经验的领导不算,上级给的期限极其有限,“我不敢说,我不敢问”,一个普遍的情况混淆了怎么处理事情的解释。
鹏欣国资律师的调查组,在承接了很多厂办大型集体企业的处置做法后,结合相关政策和做法,建议你在处置厂办大型集体企业之前先了解五个方面。
一看生存情况。
集体企业的存在决定了下一步如何应对。停业被撤销是目前大多数大型厂办集体企业的实际状态。
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的规定,法人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解散。法人解散,除合并或者分立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视为歇业。企业法人歇业时,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看资产和负债。
1、厂办集体长期使用主办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可以无偿划拨给厂办集体。工厂办大型集体改制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资产置换和土地、房产、车辆转让税费,可按现行有关规定减免。
2.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权可以从举办的国有企业中分割出来,然后通过划拨方式确定由厂办集体使用。不符合划拨土地目录条件的,应当依法有偿使用土地。土地出让收入可以用于安置劳动者。
3.大型厂办集体与主办国企在规定时间内的债权债务可以冲抵。差额弥补后,主办国有企业欠工厂办大型集体的债务,由主办国有企业偿还;差额弥补后,厂办集体欠主办国企的债务,当厂办集体净资产不足以安置职工时,免除主办国企,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冲抵国有权益。
4.大型工厂、集体企业所欠金融债务,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中小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金融债权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办理。
5.工厂和大型集体的历史欠税,由国家在处理东北企业历史欠税时统一执行。在改制过程中,资产置换和土地、房产、车辆过户等税费可按现行有关规定减免。
6.对厂办集体欠职工的债务,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合理认定,制定债务清偿计划,积极筹集资金,通过变现资产等多种方式偿还。
7.不具备改制条件、亏损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大型厂办集体,可以依法关闭或者破产。
第三,看人事。
人事是老话题,养老保险和住房补贴是重中之重。群众的声音在这里。
第四,看节目。
这里所指的程序不仅包括工厂化大型集体企业成立时的程序,还包括其组织者在其历史演变中的变化。比如央企下面的集体企业,往往是四级以下。在二三级改制时,离开了未经处理的集体企业,怎么办?我们要么给一个企业名称分配一个包,要么成立一个部门单独负责,而不合并报表。这时要处置,必须先明确谁是单位的负责人。
第五,看历史遗留问题。
历史遗留问题离不开当时的政策背景。鹏心国资的律师最近整理了从1979年到现在40年来集体企业的相关政策,并整理成册,整理了18万字左右,近百条相关规定,包括资产、税收、人事、程序、行业等方面。你可以联系鹏心国有资产律师网上智慧助手小月,获取《东北大型厂办集体企业改革政策汇编(1979-2019)》
很多央企、国企在处理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时,往往不愿意寻求律师的帮助。一方面,企业的情况不是很清楚就是不清楚,律师来了也不能提供材料;另一方面,处理旧账的资金有限。往往越是这样,处置的痛点就越不能准确识别,从而无法形成可以落地的处置方案。在鹏心国资律师办理的工厂办大型集体企业处置项目中,往往通过扎实的尽职调查和访谈,找到解决痛点的方法和路径,取得相对双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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