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女商人丁淑淼是一名电力经纪人,也是高铁的姐妹,她的一审备受关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6日在一审中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和非法经营罪判处丁羽心20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2000万元和罚款25亿元。
丁羽心,女,1955年4月8日出生于陕西省沁水县,汉族,小学文化,博鳌投资集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非法经营于2010年12月24日被监视居住。2011年6月23日被拘留,同年7月29日被捕;他目前被关押在北京第一看守所。
[审判]
违法所得累计20多亿元,已基本追回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0年,丁羽心为了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直接或通过胡斌、郑鹏、国盈等人,与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达成协议,采取有偿经营方式,丁羽心等帮助这23家企业在57个铁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中标。中标后,丁羽心、胡斌、郑鹏等人以“代理费”的名义向中标企业或向中标企业分包工程的施工队收取费用,总违法所得相当于30多亿元人民币,其中在丁羽心的总违法所得相当于20多亿元人民币。
2004年至2011年,丁羽心通过前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获得了巨大的不公平经济利益。为了感谢刘志军的帮助,为刘花钱买东西,行贿4900万元。
2009年至2010年,丁羽心通过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商投资项目管理中心原主任范增玉谋取不正当利益。为感谢范增雨的帮助,2009年6月至2010年9月,丁羽心向范增雨行贿38次,行贿金额为4013.4388万元,其中范增雨以急需用钱买房或急需现金为由索要880万元。
丁羽心于2010年12月24日被捕并被绳之以法。事件发生后,丁羽心从贿赂犯罪中获得的不正当财产利益和从非法经营中获得的非法收益已基本追回。
“权力掮客”引人注目,两罪并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丁羽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将财物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依法惩处。丁羽心还违反国家规定,严重扰乱铁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市场秩序,进行非法经营,构成非法经营罪。而且违法所得数额特别大,情节特别严重,要依法惩处,他犯的两罪要一并惩处。
丁羽心在“铁网”中“吸金”的过程引人注目,充分诠释了“权力经纪人”的角色,引发人们对“权力经纪人”现象的反思。
所谓“权力经纪人”,就是把行贿者和受贿者撮合在一起,从中获取利益的人。根据北大等相关法律专家的分析,“权力掮客”集中在那些握有重权的人身上,然后利用人脉开拓政治和商业渠道,大肆交易金钱和权力,甚至有职业化的趋势;他们“帮助”官员降低受贿风险,同时加剧官员腐败。他们不仅成为违反法律法规和腐败的“催化剂”,而且成为破坏市场秩序的“癌症”,必须受到严厉惩罚。
[事件]
丁淑淼的女儿被抓,挖出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案件
据媒体报道,这位小有文化的女商人20岁卖鸡蛋,30岁开始运煤,40岁认识刘志军,成为火车运输的指数贩子。之后,它的“生意”达到了顶峰。
2010年7、8月,有关部门了解到,某大型国企中标铁路项目后,在丁淑淼向公司拨款约1亿元。当时审计署正在对京沪高铁进行例行后续审计,上述国有企业也参与了京沪高铁项目,所以相关部门给审计人员提供了线索。审计局随后对该企业进行了扩大审计,该企业迅速承认这笔钱已被送到丁淑淼手中,并表示这是招标的潜规则。
为什么丁书淼有如此惊人的精力从一楼的“总承包商”身上获利?她与刘志军的密切关系引起了相关部门的关注,并已内部立案继续调查。
然而,办案人员并没有立即控制丁淑淼,他们发现一个叫侯军霞的人赢得了这个项目的投标。
根据起诉书,侯军霞于2010年12月24日被北京警方逮捕并绳之以法。被捕后,侯军霞迅速放弃了身后的“推手”,也就是她的母亲丁淑淼。
2011年初,丁淑淼被警方逮捕并绳之以法。丁书淼被绳之以法后,放弃了真正的幕后“推手”,刘志军。
2011年2月,刘志军被双规。至此,这个令人震惊的案件终于发生了。
[解释]
25亿元,个人犯罪最高罚款
中国人民大学刑法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肖中华表示,罚金数额的裁量主要依据犯罪情节,包括违法所得、损失等因素。当然,罚金的数额也要考虑罪犯缴纳罚金的能力。法院判处丁淑淼非法经营罪,罚款25亿元,主要是因为非法经营和非法所得数额特别大。一些评论者指出,这样的判决无疑会对其他行贿者产生威慑作用。
罚金刑作为财产刑的一种,目的在于剥夺犯罪分子在金钱上的犯罪能力,也是对非法经营营利性犯罪的处罚。
肖中华说,据他所知,就个人犯罪和罚款而言,这个案子的金额是全国最高的。
今年9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罪判处葛兰素史克公司30亿元罚款,为目前单位犯罪分子最高罚款。
刑罚判决生效后,违法者将一次性或分期缴纳。因经济能力等不可抗力因素确实难以支付的,可以减免。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分子逃避支付的,人民法院只要发现其有财产可供执行,就可以随时追偿。
如果丁淑淼的罚款已经被拘留,就不存在罚款的执行问题。被查封财产不足25亿元的,丁淑淼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在一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剩余部分。
新闻扩展
罚款和没收财产的区别
没收财产:是财产刑,是将罪犯所有的财产、现金、债权等财产全部或者部分收归国有,没收财产是剥夺罪犯全部或者部分的不动产。财产全部没收的,应当留给罪犯个人及其眷属、子女必要的生活费。
罚金:与没收财产同为财产刑,但罚金数额视犯罪情节而定。这笔钱可能实际上并不属于罪犯。罪犯交罚款,可以借钱交。金额大的,他也可以分期付款。人民法院发现罪犯随时有可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追缴。
新闻链接
前铁道部案件中被判刑的高级官员及其“妻子”
刘志军:2011年2月被免职,2013年6月和2013年7月一审宣判。因收受贿赂6460多万元,滥用职权被判处死缓。
温:2011年8月被免职,2013年9月和2014年8月被法院判刑。他因收受2000多万元贿赂被判处死缓。
张曙光:2011年2月暂缓审查,2013年9月一审判决,2014年10月一审判决。他因受贿总额超过4700万元被判死缓。
此外,前铁道部案中倒下的高官的“老婆”也陆续被判刑。
2014年8月20日,温梁青的情妇钟华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张曙光的情妇罗飞,因受贿罪,于2014年12月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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