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惩罚=体罚”的误区
@草原之花:如何明确区分体罚和体罚?
中央文件首次提出“明确教师惩戒权”,很多人认为这是“允许适度体罚”的信号,其实是一种误解。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禁止体罚”有明确规定,部门文件不能与法律相违背。为了对学生负责,教师必须行使教育惩戒权,但体罚仍然是不允许的。
惩罚的尺度在哪里?
@难忘:尺度惩罚是有效的,过度惩罚是...
@梦里做梦和你一样:老师可以严厉,但要有分寸,要彼此严格。
@ Dan:不是每个老师都能掌握统治者的力量。
适当惩罚的关键在于掌握程度。体罚是通过故意施加痛苦来强迫学生改正错误,自然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不值得提倡。但既然是惩罚,就一定要让对象感到“不舒服”,否则不会有效果,所以教育惩罚的方式方法很重要。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广州市天河区先烈洞小学心理系主任肖冬梅表示,要避免因处罚而产生的心理阴影,需要注意以下五点-
维护自尊:老师要记住,受到惩罚的是学生的错误,而不是他们的性格。
可预测性:为了让学生知道什么样的惩罚,他们可以与学生一起制定惩罚方法。
可控性:教师可以控制情绪和纪律。盛怒之下避免说侮辱性的话。
现代性:不要无限放大学生的错误,担心未来会发生什么,避免惩罚现在想象的未来的错误。
从轻处罚:如果需要处罚,要积极指出学生犯错的动机和后果,学生愿意接受处罚,然后实施纪律处分。
家和学校如何完美配合?
@嘟嘟:其实最让我担心的是父母的不配合。有时候,你只是私下批评学生,第二天家长来找你。这样的委屈我管不了。
@双一:其实纪律处分只是手段。最重要的是请家长配合。你自己的孩子要花时间照顾。应该让父母意识到这一点。
很多人担心教师在教育上的惩戒权已经明确了,但是家长不配合怎么办?的确,老师也需要家长的信任和理解。只有家校紧密合作,才能为孩子创造更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这就对老师和家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每个老师都可以保持自己的心,多了解孩子的心理和其他老师的好做法,对每个不同的孩子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态度。管教孩子尽量达到最好的效果:不仅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伤害,还能让孩子明白什么是绝对禁止的,什么是规律,什么是底线。
同时,家长可以理解和信任老师。父母对孩子的爱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没有惩罚的教育就是缺钙教育。如果没有适当的管教和惩罚,一味的纵容和溺爱孩子,只会让孩子越来越肆无忌惮,长大后越来越难以管教,走向社会,必然会受到更大的惩罚。
细节怎么说清楚?
@qm71:仅仅明确惩戒权是不够的。它还应澄清纪律处分权的形式,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纪律处分权,以及在纪律处分期间谁必须在场...
@思:具体规定很难有,要根据不同年龄确定。学生个体差异太大,很难一刀切。
在上述探索中,江苏省常州市钱洁小学学科体系听证会对教育学科权力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探讨。
我们来看看聚钱街小学的探索是否能带给我们一些思考——
什么情况应该处罚?看看这7种情况:
关于学生可能面临纪律处分的问题,经讨论,教育纪律处分的实施对象包括七种情况:
1.我经常完成不了自己能做的学习任务;
2.往往无法达到小学生的日常作息标准;
3.经常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影响班级集体学习和活动;
4.经常鼓励别人犯错,用谎言推卸责任;
5.频繁的暴力倾向,伤害阶级同伴;
6.经常未经他人同意拿别人的东西;
7.其他(经教育纪律实施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
那么,面对这些情况,教师如何行使惩戒权呢?听证会给出的实施方法主要有八种:
1.批评:直接用文字指出学生的错误,让学生明白自己的错误,有负罪感。第一,单独当面批评。如果不行,可以选择合适的公开批评范围,让同伴一起指出他的错误。
2.双倍劳动:完成本应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完成的学业任务和劳动任务,再做一遍,然后和学生约定再次犯错以及如何加倍。根据重复出现的错误,不断完善之前约定的对应倍数,最多不超过5倍。
3.取消部分特权:取消的特权应该是学校正常教学活动之外的权利,与学生受教育权没有直接关系,比如不能先评价,不能参加午间活动等。
4.没收:没收与违法行为有特定关系的物品。没收是暂时的,要在短时间内归还给学生或家长,如手机、课外书、不利于学习的玩具等。
5.静坐:放学后,让学生坐在座位上反思错误,反思后与老师交流。
6.朗读:朗读与错误行为相关的经典语录,并强制抄写背诵。
7.隔离:与伴侣相处不好或经常影响集体生活的同学,脱离集体环境,在独立的情况下与学校专业导师相处一段时间。
8.陪同:请学生家长陪同到学校,帮助老师共同监督学生的表现
根据计划,未来的纪律制度将提前通知学生,并与学生一起制定班级纪律标准。学生第一次犯错,提醒一下。学生第二次犯错,警告和通知家长。学生第三次犯错,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学生再次犯错,改进相应的惩戒方法。
李卫平校长说:“我们将与学生和家长签署协议。如果我们不愿意接受他们,我们不会对他们的孩子采取教育纪律措施。”
在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不控制,不控制,不控制”之后,然而在她开始对我们行使惩戒权之前,我们打了一千次电话,催促了一千次,这对老师来说无疑是一记强心针。其实关于教师教育惩戒权的讨论并不是什么新话题,它的每一次出现都可以戳到痛点。
为什么我们这么担心?因为无论是学校、教师还是家长,我们都对教师教育的惩戒权寄予了类似的期望,那就是让教育变得更好。
然而,法律的完善不是一蹴而就的,
当惩戒权真正落实到一个可操作的、完善的体系中时,
也许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如果你把尺子还给老师,
家长愿意把这个权利交给老师吗?
你能接受什么程度的“体罚”?
如果老师有轻微体罚的权利,
这个度怎么把握?
欢迎在留言区留言讨论!
1.《捣蛋老师 熊孩子“捣蛋”,老师能不能“打”?》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捣蛋老师 熊孩子“捣蛋”,老师能不能“打”?》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iaoyu/7242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