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艺术设计,同样的首页布局,甚至同样的运营和客服,两个一模一样的店铺出现在同一个电商平台上。近日,义乌市公安局江东派出所接到电商店主周女士的报警,称其网店被店内员工“克隆”,通过“浑水摸鱼”运了20多万元。
周女士,35岁,福建人,在义乌从事母婴用品经营多年。2014年,周女士决定利用义乌“电商热风”,将线下业务转为线上。创业后,凭着诚信经营,周女士的网上生意越来越红火,她的网店也遍布淘宝、苏宁、JD.COM。“去年几个网店营业额近500万,利润100万左右。”周女士说,今年3月,她亏损了40多万,然后每个月都入不敷出,买的钱都透支了。
据了解,周女士的店铺只有一名艺人沈和一名经营者邓,分别负责接单和打印面纸,而周女士的父母则负责包装和发货。有一段时间,周女士没有发现问题出在哪里。8月15日,当沈和邓不在公司的时候,周女士竟然在邓的电脑上看到了很多与她网店无关的面对面的信息和聊天记录。经过进一步调查,她发现在几个电商平台上都有和她一模一样的网店。8月17日上午,周女士前往义乌市公安局江东派出所报警。
江东所所长金钟山接警后,率队进行调查,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沈某、邓某,以及沈某的两个同伙沈某、夏某。据了解,四名犯罪嫌疑人今年均为23岁,均来自云南邵通。去年3月,沈某和邓某分别以艺人和经营者的身份加入了周女士的网店,他们一直以勤劳诚实的形象赢得周女士家人的信任。两个人都能拿七八千的月薪。然而,从今年2月开始,负责接单、打印样张和售后服务的邓发现,她可以通过“克隆”一家完全相同的网店,挂上同样的商品,然后将订单混到周女士的网店订单中来获利。
“店家店里每天有四五百单。我申请的网店每天只有三四十单,卖的都是老板家的东西。我掺进去没人发现。”邓说:很快,邓的“赚钱之道”就被沈发现了,但沈并没有举报,而是打电话给他的两个表兄弟沈某某和夏某某,用同样的方法在几个电商平台上开了同一个网店,并请邓帮忙“混”单。半年来,4名犯罪嫌疑人通过“克隆网店”非法获利20多万元。
目前已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被义乌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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