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女儿9岁同学的男子被处决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被告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被告人林健霞近日被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后,向林健夏作出了宣告,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2020年7月17日下午发布的执行令,对林健夏执行了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现场监督。执行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安排林健霞会见其近亲属。
经审查,最高人民法院确认,2018年9月19日下午,被告人林建霞的女儿林某某与其同学被害人叶某某(9岁)在课堂上发生了小摩擦。第二天下午,林建树得知叶某某没有公开道歉,就想到要杀了叶某某。同月21日下午,林健霞来到叶某某所在的瑞安市某小学教室,将他带到男厕所残忍杀害。最高人民法院审查认为,被告人林健霞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林健霞因为女儿和同学之间的小摩擦而愤愤不平。她故意报复谋杀,持刀进入校园,杀害9岁小学生。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情节和后果严重。虽然有自首情节,但光从轻发落是不够的。林健霞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如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存在问题,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是合法的。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处被告人林健霞死刑的刑事判决。
早期新闻
2018年9月,36岁的林某某在学校厕所用水果刀捅死了10岁的叶某某。警方报告称,林某某因女儿在学校与叶某发生争执时被打而心怀怨恨,并前往学校进行报复。
据了解,讨论此案是因为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患有精神病。根据受害者家属提供的一份《鉴定意见通知书》,被鉴定人林某某在事发期间及目前(缓解期)患有精神分裂症;事发期间,他负全部刑事责任;目前有诉讼和拘留能力。
根据2018年9月21日瑞安市公安局的报告,林某某解释说,杀害叶某某的凶手是因为女儿在学校与叶某某发生口角而受伤(她受了轻伤,没有就医就去了学校)。第二天下午,林健霞得知叶某某没有公开道歉,有意杀害叶某某。下午,他拿着水果刀到学校找叶报仇,来到叶所在的瑞安市一所小学教室,把他带到男厕所残忍杀害。
林某某在法庭上辩称“我承认我的身体杀人,但我的灵魂没有杀人”。
2019-03-02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健霞故意用刀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林健霞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其巨大,应当依法严惩。虽然可以算是自首,但罪行太重,不能从轻处罚。
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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