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房是为了住,不是为了炒”,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机炒房,促进杭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天,杭州市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土地市场、住房贷款、税收政策、限购政策、无房家庭认定等内容。
《通知》要求加强土地市场监管,增加住宅用地供应,优化供应结构,继续实施住宅用地“限价和竞争性地价”出让方式。同时,要定期披露土地出让计划和出让土地的启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要求加强住房贷款的审慎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借款人资格审查;二是严格执行收入确认标准和月收入比例要求,准确核实借款人真实收入;三是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严格防止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非法挪用购房资金。
《通知》明确进一步统一税收政策,在本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在办理房屋房产证时只能缴纳契税。
《通知》完善了住房限购政策,明确了以父母依靠成年子女的方式在本市落户的,必须在本市限购范围内以独立购房人的身份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三年。
《通知》调整了无房家庭认定标准,明确了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未婚单身满30周岁且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以及在本市限购范围内离婚单身满三年且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均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通知还加强了热卖商品房项目的销售管理。对于热点商品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购房需求的原则制定销售计划,提高无房家庭住房倾斜率,住房倾斜率达到80%。无房家庭通过优先购买方式获得的房屋,自网上签订并备案买卖合同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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