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37岁的杨军是一名医生,建议病人不要在医院吸烟是很常见的。然而,在过去的六个月里,杨军在说服人们不要吸烟方面有所犹豫。大约半年前,一位老人被劝不要在小区的电梯里吸烟,引起了纠纷,老人因情感性心脏病发作去世。这家人将杨军告上法庭,要求赔偿40多万元。11月1日,该案二审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举行,记者旁听。
回顾
电梯建议“禁止吸烟”,被说服的人死于心脏病发作
作为一名医生,杨军非常清楚二手烟的危害,他经常劝阻医院里的病人。今年5月2日上午9点,杨军准备出门。从14楼进入电梯后,他发现一个老人在抽烟。电梯里的烟很浓。出于职业敏感性,他建议老人不要在电梯里吸烟。
“如果我知道善意的提醒会引发一系列后续事件,我宁愿那一刻不说话。”最近,记者看到杨军,他触摸鼠标的手微微颤抖。在他电脑里保存的当天的监控视频里,我们可以看到,双方在电梯里谈了2分钟左右,期间电梯到了一楼和负一楼,双方都没有下电梯,然后一起回到了一楼。在一楼医院,两人继续争论老人有明显的肢体动作。
“我劝他不要在电梯里抽烟。老人可能觉得自己伤了自尊,情绪激动。他说我没资格照顾他,两人有分歧。”杨军解释说,“我只是善意地提醒他,吸烟对他和每个人都不好。”并说“在电梯里吸烟是不文明的行为”,没有其他激进的语言。
财产说服他们离开。当杨军去取快递并回到物业办公室时,老人已经死于心脏病。
初审
法院判给该家庭15000元赔偿,他承诺不赔偿
69岁的冯青有心脏病史。家人很难接受和邻居因吸烟发生争执而导致心脏病死亡。
家属认为,杨军与冯晴发生争执,大声喊叫,导致心脏病发作,应予以赔偿。随后,杨军被冯青家人告上法庭,被追究民事赔偿共计40余万元。
9月4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冯晴在电梯内吸烟引起双方语言纠纷,冯晴猝死。这一结果是被告始料未及的,被告的行为与冯青的死亡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然而,冯晴在与被告发生口头纠纷后突然死亡。根据《侵权责任法》,如果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都没有过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担损失。
根据公平原则,法院判决杨军赔偿冯青一家1.5万元。杨军说老人突然去世了,他也很难过。即使他的家人没有要求赔偿,他也想发自内心地给他们一些赔偿,但这种赔偿是出于人道主义捐赠,而不是赔偿。“我觉得这件事我没有错!”
二次接续
老人的死和他有因果关系吗?双方进行了辩论
随后,冯青家人提起上诉,二审于11月1日开庭。双方就杨军和老人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展开了辩论。
杨军律师单认为,老人心脏病是自己的病,不是引起的,也不是杨军所能预料到的,在环境被污染后积极行使公民监督权,这种行为不会导致死亡。相反,老人明知自己得了心脏病,却让自己的情绪变得激动起来,这本来是有益于他人和自身利益的好事,导致悲剧的发生。
冯晴的家人认为,如果杨军认为吸烟对他有害,他可以在电梯到达一楼后选择自己离开,但事实上,双方在电梯里吵了两分钟。法院没有在法庭上宣布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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