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本微信官方账号发出“工作票制度未执行,操作员死于碎煤机!1月5日发生在广西某电厂的一起劳动者死亡事故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处理报告已经发布。详情请参见以下内容:
2019年1月5日1时09分,中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能源)子公司宁夏伊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伊尹)的劳动者在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华磊)电厂输煤系统滚筒筛B入口端落煤管处进行堵煤、清煤作业,发生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名劳动者死亡。
根据中铝事故调查组在《广西华磊和中铝能源承包商“1.05”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中的事故责任认定,在中铝集团快速问责的基础上,结合《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考核奖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广西华磊总经理办公会议(2019年第五次)的决定,对事故负有特殊责任。
一、扣除电厂当月绩效工资的30%。
二、扣除当月安全环保部门绩效工资的5%。
3.扣除电厂当时领导班子成员年终绩效工资的10%。
4.扣除电厂安全环保主管和燃料管理部兼职安全员3个月绩效工资。
5.扣发电厂时燃料管理部门临时负责人3个月绩效工资。
6.扣除电厂燃料管理部门6个月绩效工资,调离主要值班岗位,脱岗学习2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扣去年底安全环保部副经理绩效工资的5%。
八.扣除安全环保部安全业务副组长2个月绩效工资。
九、免去刘某某电厂副厂长职务。
十、责成宁夏伊尹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广西华雷。
附件:事故通知
2019年1月5日,中铝能源宁夏伊尹劳务合作方广西平果靖康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康劳务有限公司)人员在广西花雷电厂输煤系统清堵作业中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导致靖康劳务公司一名人员死亡。
宁夏伊尹:与广西华磊签订了《火电项目部3号机组及外围系统维护合同补充协议》,是广西华磊火电项目部3号机组及外围系统维护维修的承包商,负责3号机组输煤系统皮带及操作站的巡视、清扫和清堵;
京康劳务有限公司:与宁夏伊尹签订了《电厂输煤系统皮带及操作站清洗清洗协议》,并为宁夏伊尹提供劳务人员,负责输煤系统皮带及操作站的检查、清洗和清洗;与广西华磊签订《散商服务协议》,为广西华磊提供劳动力,负责电厂煤炭运输辅助工作。
广西华磊:将靖康劳务公司人员(由宁夏伊尹、广西华磊直接招聘)纳入电厂煤炭管理部煤炭运输作业队,在煤炭运输作业队的安排下工作。
一、事故的简要经过
2019年1月5日零时,广西华雷运煤三班接班时,值班长李安排靖康劳动服务公司苏某某(宁夏招聘)、农某某、黄某某、徐某某(广西华雷招聘)清理落煤管粘煤。李接管后,分别操作了停辊筛B、碎煤机B和12#皮带。停车后,苏某某等四人开始站在滚轴筛B的盖板上,用钢钻从落煤管人孔处将其清理干净。
1点02分左右,李在控制室通过对讲机要求清扫作业负责人苏某某停止清扫工作,启动B输煤系统的给煤,苏某某立即接听。通话结束后,苏某某独自拿着鹤嘴锄和大锤,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嘴里叼着手电筒从落煤管的人孔进入落煤管,站在滚轴筛B上进行清扫,农某某、黄某某、徐某某三人在人孔外协助。
1时05分,李远程启动皮带,在不确认控制室落煤管是否有任何操作的情况下,依次启动一次碎煤机B和滚筒筛B。正在清理落煤管的苏某某,立即被B启动的滚筒筛卷入。农某、黄某、徐某马上跑了,其中一个跑到控制室。在李发现监控室的视频监控里跑出三个人后,他感觉到了异常,立即停止了设备。1点09分,一次碎煤机B和滚筒筛B停止。
一名清洁工赶到控制室告诉李有人在卷帘b,李前往现场查看情况,并报告了相关人员。当救援人员打开一级碎煤机B的清理口时,发现苏某某已经被卷帘B和一级碎煤机B碾压致死..
二、事故原因的初步认定
首先,在启动设备之前,李没有与清洁人员沟通,以确认清洁工作是否完全完成,清洁人员是否已经离开,因此他启动了一次碎煤机和滚筒筛系统。
二、清洁工苏某某因未及时与控制室操作人员沟通现场清扫作业情况,也未办理工作票,违反安全生产十大禁令,冒险进入落煤管(limited 空)。
三是值班人员未能按要求将控制箱设置为“就地”状态,才进行清扫作业,进入落煤管作业。
第四,现场其他三名保洁人员没有制止苏显庆的危险行为,事件发生后不知道如何操作急停按钮,也不知道如何使用对讲机呼救。
第三,事故暴露的问题
(一)安全培训、安全交底不到位
1.中铝能源宁夏伊尹分公司没有为从京康劳动服务公司招聘的人员提供岗前安全培训。
2.广西华磊只对靖康劳务公司新招聘的人员进行了工厂级培训,但培训内容没有针对性,缺乏岗位操作要求,培训时间不足。新入职第三天的三名现场工作人员,不知道应急措施。
3.在班前会的安全交底中,没有说明落煤管清洗的风险和控制措施。
(二)危险作业管理不严格
1.广西华磊制定的《输煤落管清洗安全措施》没有详细说明,也没有指定负责在清洗作业前将控制箱设置为“就地”状态,进入落煤管作业的人员。
2.中国铝业宁夏伊尹分公司未制定清洁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也未对作业过程进行有效管理。
3.广西华磊保洁人员未执行工作票,未对有限空作业进行审批和监督,未严格执行上锁挂牌制度。广西华磊没有安排监控人员监督落实清洁作业安全措施,未能查处违反安全生产十大禁令的行为。
(3)中铝能源宁夏伊尹煤炭运输及清洁承包业务缺乏安全管理。中国铝业宁夏伊尹能源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履行乙方对承包业务的安全管理职责,对雇佣劳动者的作业安全状况不清楚,完全依赖业主对承包商的综合安全管理。
(4)安全责任划分不清。对于清理业务,宁夏伊尹与京康劳务公司没有安全协议,安全管理责任混乱。合同当事人较多,但管理弱化,意味着“假分包,真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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