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艺术家李被控“欠债4000万”。再审于11月25日上午9时在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红星新闻记者从原告、北京太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律师聂敏处了解到,正式再审后,法院将择期出具判决书。
李的辩护律师说,李的录音说,他是被太和友联公司胁迫而要下跪的。太和友联公司一方提出反证录音证据,证明李本人请求投资公司签署相关文件。但李律师认为,这一反驳证据,恰恰证明了胁迫的存在。
聂敏还指出,李彭亚在一审应诉前已注销内地身份证并成为香港居民,李彭亚在一审和二审应诉时已注销内地身份证并委托律师。“我们向法院提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注意诚实信用原则。李利用无效身份信息应诉,浪费了大量法院工作人员、律师和当事人出席庭审的时间长达两三年,人民法院理应对其行为进行处罚,但法院对此未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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