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位离异女性介绍一个已经堕落卖淫的女孩。最高年龄为19岁,最低年龄为15岁
全媒体平台新闻内蒙古晨报讯(记者通讯员郝)12月19日,呼和浩特市一名易安女子因涉嫌介绍卖淫被新城检察院逮捕,帮助她招徕顾客的“李姐”也被逮捕,这意味着她们将过上没有自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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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妇女继承父亲的“事业”
安某,30岁,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离婚后把孩子托付给母亲。没有家庭的束缚,她开始了她父亲曾经做过的生意。每天夜幕降临的时候,她都会拉着一些时髦的女孩到火车站,等着“拉客人”的电话。一旦有人需要,她会把女孩拉上车,让客户选择。看了眼之后,她会把嫖娼的钱收起来,按比例给“客户”买单。等生意做完了,她又会收拾失策。下班后,她会用现金或微信支付失误。
安某觉得这是一笔不错的“生意”。他忙的时候,一晚上就能有好几单。作为她的“赚钱工具”,这五个女孩,最大的19岁,在上大学,最小的两个才15岁。
2017年11月的某一天,“李姐”带了安某一个“客人”,安某去呼和浩特站西街宾馆接两个已经“下班”的女生时照例被抓,车上的五个女生也被带到公安机关。
当检察机关办案人员问安为什么从事这样的职业时。她回答说:“受父亲影响,他以前在红旗街开酒店。经常有失去双脚的女人来酒店接客人。看多了,他们不同意。”
安某父亲2017年9月肺癌去世,她继续父亲的事业。今年2月,她因介绍卖淫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但她仍然没有停止。这一次,面对检察院办案人员,她后悔说:“我走错路了。”
一个15岁女孩的父母离婚后恼羞成怒,然后摔倒
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认为,走错路的安不仅伤害了自己,也伤害了那些年轻女孩。
15岁的晶晶(化名)因为父母离婚一直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因为家境贫寒,几个月前愤然离开爷爷奶奶,从乌兰察布市星河县老家来到呼和浩特,渐渐误入歧途。
单在11月,安某就给她介绍了八单生意,收入3000多,最高一个月能赚8000。公诉人告诉晶晶和她的亲人,她不能因为父母的过错而放弃自己的未来,等她懂事了再后悔也晚了。新城检察院的一位检察官说:“看到这些还在读中学的女生,真的很痛苦。我们不知道我们的劝说是否能打动她的心。也许他们听完会改变生活状态。”
据新城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根据刑法关于介绍卖淫罪的规定,介绍二人(次),或者介绍未成年人卖淫,或者因介绍卖淫受到行政处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组织三人以上卖淫或者介绍卖淫十次以上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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