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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价值2万元的笔记本电脑将大三学生黄静送进了监狱,关了10个月。2006年,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电脑,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CPU出现了问题。但在维权过程中,黄静被华硕以敲诈的名义举报到公安部门。之后,黄静被捕,在看守所度过了10个月。黄静终于拿到了“冤狱”的国家赔偿证明。
事件回放
早在2006年,黄静还是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大三学生,英语专业也预示着美好的未来。至少,出生在石家庄的她,家庭条件很好——母亲卢女士,从事蔬菜水果建材,生活很富足。
如果没有发生,黄静绝对不会想到生活会如此重复。
2006年2月9日,黄静在华硕电脑代理商北京任新叶巍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华硕V6800V笔记本电脑,购买价格为人民币20900元。
可惜的是,到了下午,黄静发现电脑在运行时出现了死亡蓝屏,然后强行关机后无法开机。她立即联系了新人公司,并在新人公司的陪同下,前往华硕电脑北京海淀分公司(太平洋大厦11楼)进行测试。
华硕工程师测试后告诉黄晶,电脑没有硬件故障,重装系统软件后工作正常。第二天早上华硕通知黄静取回电脑。然而修好的电脑不听话。下午,黄静把电脑送到华硕北京海淀分公司重新测试,要求任新公司退货。
得知有硬件故障可以退,没有硬件故障就不能退。黄静又把电脑送去检查了。工程师告诉她机器没有硬件故障,或者重装了软件,问题就解决了。同时,他们发布了华硕皇家俱乐部为黄晶服务行为的报告。
晚上电脑还是运行不稳定,经常死机。开机不到一个小时,机身的温度烧到了写字台的木质表面。于是,黄静想到了他母亲的朋友周成玉。我不懂电脑,但周成宇是个“电脑高手”。
周成宇用软件查了一下,发现电脑里原来的奔腾-m 760 2.0G CPU换成了工程样本处理器ES 2.13G CPU,报告明确表示原来的2.0G CPU升级为2.13G CPU。问题是,根据英特尔公司的规定,工程样本处理器的CPU不允许用于最终用户产品。
按照周成宇的推理,华硕的行为无疑是在欺骗消费者。此后,他毫不犹豫地承担起黄晶代理的职责,与华硕进行谈判。但从2月10日晚发现问题到他们去华硕协调,中间隔了三天。
2月14日起,黄静正式委托昌吉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成玉、舒眉代理华硕维权相关法律事宜。当天上午,黄静一行带着录音设备和摄像设备去华硕。而华硕工程师这时也承认更换CPU,但他答应为华硕原装正品更换CPU。
拿到证据的黄静决定找华硕解释。为了保护自己,她用了母亲的姓氏,给自己起了个别名“龙思思”。2006年2月15日,黄静、周成宇找到华硕电脑中国业务集团总经理徐有佳,就项目样板间CPU进行了第一次谈话。谈判过程中,黄静提出按照华硕年营业额的0.05%惩罚性赔偿500万美元
反而被抓
2006年3月1日,经过多次不成功的谈判,黄静向华硕宣布终止和解谈判,准备打官司。3月7日上午,黄静和周成宇再次来到华硕,海淀警方出现,因为华硕举报他们被敲诈,将他们带走。黄静后来从律师那里得知,华硕在报案时隐瞒了更换CPU的事。随后,黄静和周成玉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直至被逮捕并送往海淀看守所羁押。
与此同时,华硕发布声明称:“近日,周成宇和‘龙思思’以华硕在维护过程中使用beta CPU为由,向华硕电脑勒索500万美元,严重侵犯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也对我们的正常业务造成了很大影响。”
在拘留中心呆了十个月
“当我发现问题CPU刚刚进入时,我对自己充满了信心。”2006年4月14日,年仅22岁的黄静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海淀检察院逮捕,并被羁押在看守所。回忆最初的日子,黄静说:“我根本没有敲诈。我是对的。感觉很快就能出去了。”当时黄静最怕睡觉,看守所里人挤,只能侧身睡一夜。黄静很难入睡。更痛苦的是,一旦她闭上眼睛,与华硕的纠结就会出现在她面前...
在看守所的日子一天天过去,恐惧慢慢充斥了黄静的空记忆。“那里没有人相信我。他们都认为我是华硕的勒索者,甚至说服我认罪。”慢慢的,黄静意识到自己可能要在看守所甚至监狱里呆很久了。黄静说,那几天,她每天都在发呆。她很想给妈妈写信,但是在看守所,给家里人的信只能是钱和衣服,其他什么都提不出来。有一次,黄静想选择自杀,但当她觉得必须给自己一个说法时,就放弃了这个想法。“我出去一定要起诉他们。”带着这个信念,黄静走了过来。
黄静的另一个支柱是母亲。2008年10月22日,记者来到石家庄,见到了黄静的母亲龙女士。这位前士兵自始至终都表现出坚定的态度。龙女士告诉记者,2006年3月7日,她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工作,突然发现女儿失踪。直到听说女儿涉嫌敲诈华硕被警方逮捕,她的心才平静下来。“当时黄静的学校和朋友都没有她女儿的消息,我每天都害怕她出事。接到公安机关发来的逮捕令后,我其实是就事论事的。至少我知道女儿还活着。”一直相信女儿不会犯罪的龙为黄静请了律师,每周固定时间给女儿送营养品。“女儿从小到大没吃过什么苦,我每天都害怕她出事……”说到这里,一直很平静的妈妈的眼睛突然哭了起来。
在随后的10个月里,黄静的律师多次与案件承办人交换意见,提出黄静不是诈骗,最多只是过度维权。但是,在海淀检察院的细致调查中,这件事渐渐有了转机。2006年12月26日,海淀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准予黄静取保候审。等了10个月,黄静终于见到了妈妈。
纯真决心
“那时候女儿每天都不想出门,不联系任何朋友,经常一个人坐着发呆。”回想起黄静刚离开看守所的日子,龙女士说,那段时间,黄静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做噩梦,而且一直离不开家人,在家就要离开学校很久。
2007年11月9日,黄静等人来到案件的“结果”:海淀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决定不起诉黄静。根据不起诉决定,检察院决定不起诉黄静,因为海淀公安局认定的黄静犯罪(敲诈勒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看到这个决定后,黄京一家人松了一口气,但并没有“雪中送炭”的感觉。他们认为黄静不是“无法被判有罪”,而是根本无罪。
病例随访
2008年6月5日,黄静的律师张萍向海淀检察院提交了国家赔偿,其中写明:“申请人被错误逮捕拘留,没有犯罪事实,自2006年3月7日至2006年12月26日已被拘留295天。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人民币46,855.62元(295天×158.8326元/天)。”
2008年6月16日,海淀检察院发出《关于审查黄静刑事赔偿申请的通知》。根据通知,黄静通过媒体曝光,公开了华硕使用beta CPU的事件,并与华硕协商赔偿。虽然这是威胁的意思,但与敲诈勒索罪中的“胁迫”有质的区别。黄静在权益受到侵害后以曝光的形式提出的主张,不是侵占行为,而是维权行为。索要500万是过分的维权行为,但不是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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