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香港律政司就“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保释结果上诉至终审法院,案件于31日由首席法官马道立、常任法官李义、常任法官张举能开庭审理。法院聆讯后,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原审败诉的诉讼当事人向法庭提出上诉,上诉法庭认为原审有误而撤销原审判决,并改判上诉方胜诉),撤销黎智英保释令,须还押候讯。
法院撤销黎智英保释令
黎智英早前被控欺诈后,再被加控违反香港国安法中“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日前获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李运腾批准保释,条件包括现金1000万港元、不得离开住所,以及每周3次到警署报到等。黎智英获保释引起各界哗然,香港律政司其后就保释申请结果上诉至终审法院。
律政司表示,法官须考虑批准触犯香港国安法疑犯保释的风险,保释决定将增加被告重犯的机会,危害国家安全的同时,亦跟香港国安法的立法目的背道而驰。故此,本案具重大争议,须终审法院批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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