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规范债权人资产认定规则》。
这是国务院财政委员会发布的11项改革措施之一,也是2018年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重要配套细则,因此备受市场关注。
澄清“模糊区”
据悉,《认定规则》已于2019年10月12日至11月10日公开征集。在征求意见期间,从35个机构收到了94项意见和建议。目前,大部分意见和建议已被合理采纳。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只有一些技术细节进行了调整,没有方向变化——没有放松或收紧。”央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经济日报》记者表示,《认定规则》充分考虑了当前内外部经济形势、实体经济融资困难、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风险防范和风险处置风险等因素,旨在促进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目前,“认可规则”政策的效果总体上是积极的,市场机构支持尽快出台。”央行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由于标准不明确,许多金融机构倾向于回避一些业务来降低风险,不利于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识别规则有助于澄清“模糊区”。央行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一是明确界定标准化债务资产和非标准化债务资产,有利于资产管理行业和金融市场的规范发展和风险防范;二是明确标准债务资产的认定路径,有助于引导新增债务资产向债券等标准债务资产转化,有助于增加市场直接融资比例;第三,市场普遍支持对“非标准”资产的过渡性豁免安排,有助于防范处置风险,支持市场平稳过渡。
稳定市场预期
央行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识别规则》将有助于稳定市场各方预期,保持无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一方面,它有助于稳定市场对政策环境的预期。《认定规则》细化了新资产管理条例对标准债券的五项要求及相关认定标准,在过渡性安排、监管要求等政策导向上与新资产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保持一致。他们既没有预计到进一步收紧,也没有放松监管要求,对市场的影响相对较小。
另一方面,《认定规则》的颁布也有助于稳定市场对非标准资产范围的预期。“非标准”是相对于标准化债务资产而言的一种资产。“非标”和“非标”的界限在哪里,如何识别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
此前,市场已就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和债务融资计划等“非标准”资产达成共识。新的资产管理规定出台后,大部分市场机构都主动调整不符合规定的资产管理业务,按要求降低“非标准”资产的规模,逐步转向投资债券、存款等表内资产。
但是如何判断“不规范”就比较模糊了。2013年,《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的通知》将信贷资产、信托贷款等8项资产列为“不规范”。基于此,既不是标准负债,也不是明确列为非标准资产的资产,就变成了界限模糊的“非标准”。
在新的资产管理条例实施和投资“非标准”限制后,许多机构希望这类资产能够被认定为“标准债务”,这也是《认定规则》备受关注的原因之一。
央行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与金融监管机构和市场机构充分沟通后,《识别规则》将一些普遍关注、性质模糊的金融产品归类为非标准化债务资产。如北京金融资产交换有限公司的债务融资计划、中证跨机构报价系统有限公司的经纪收入证明、上海保险交易有限公司的债务投资计划和资产支持计划、银行信贷资产登记流通中心有限公司的信贷资产转移和收益权转移相关产品、银行金融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的金融直接融资工具等,对非标准资产的范围都有明确的市场预期。
此外,《识别规则》还有助于稳定市场对过渡性安排的预期。对于“本规则发布前未纳入金融监管部门非规范债务资产统计范围的资产”,《认证规则》免除了新资产管理规定过渡期内对非规范资产的相关监管要求,使金融机构能够根据自身的整改计划做出独立合理的投资安排。不属于债权范畴的资产,如金融衍生品和股权投资,不在《确认规则》的范围内,也不会受到影响。
市场反应积极
总的来说,认证规则对市场的影响是有限的。与万亿美元理财市场的规模相比,“不规范”的总量是有限的。
据初步估计,截至2019年6月底,“非标”股票约1800亿元,新资产管理规定过渡期后,“非标”规模估计只有数百亿元。
“这一次不是“一刀切”的清理非标准资产,也没有强制非标准资产转移。”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要客观看待标准债务资产和非标准资产的优劣,把投资标准债务资产的主动权交给市场机构。
同时,在不干扰正常融资、不改变市场标准的情况下,《认定规则》为标准债务资产的认定提供了路径,消除了市场疑虑和误解。这不仅有利于解决非标准资产难以入表延续的问题,也有利于非标准资产的规范化发展,为市场增加了灵活性。
目前市场对《认证规则》反应积极,普遍认为符合新资产管理规定的思路和要求,符合市场预期,普遍持认可态度。据了解,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对参与标准债务资产认定申请持积极态度,部分机构已开始推进债权资产改造。(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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