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义乌10月31日电市场采购交易模式作为中国新的交易模式,自11月1日起在浙江义乌正式实施。杭州海关今日在义乌公布消息。
市场采购贸易是指在公认的市场集聚区采购货物,合格的经营者在采购地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目前,这种贸易模式的使用仅限于在义乌市场集聚区购买的出口商品。
据报道,市场采购贸易与以往旅游购物贸易方式的最大区别在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单票申报单的货值从不超过5万美元的旅游购物货物单票申报单的货值放宽到不超过15万美元的最大值。同时,税务部门对市场经营者以市场采购贸易形式出口的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外汇管理部门允许市场采购贸易以人民币结算,对市场采购贸易的外汇收支实行主体监管、总量检查和动态监控。
义乌是世界上最大的小商品集散地。与中国传统的商品种类单一、贸易主体固定的“一般贸易”不同,义乌小商品贸易具有规模小、商品种类多、贸易主体多、贸易活动频繁的特点。为了支持义乌小商品出口独特的贸易模式,海关总署于2004年批准义乌小商品出口借用“旅游购物”的贸易模式。
然而,经过近十年的发展,由于缺乏上级法律的支持,以及每张票不超过5万美元的报关金额限制,提前借用的“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阻碍了义乌出口贸易的快速发展。
2013年4月,经商务部等八部委批准,义乌开始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模式。义乌市副市长何表示,经过一年多的试点,通关便利化水平明显提高,外贸出口快速增长。
数据显示,2013年,义乌实现出口额182.2亿美元,同比增长102.3%,其中市场采购占出口总额的73.3%。今年1-9月,义乌出口171.8亿美元,同比增长21%;其中,市场采购贸易出口额达126.22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73.47%。
义乌海关监管通关部负责人尹本介绍,通过市场采购和贸易的方式,企业最早可以通过网络在一分钟内完成通关申报。同时,针对义乌小商品的特点,海关量身定制了简化报关政策,可以将一个集装箱内几十件甚至上百件商品以我国进出口税则中的“章”为单位进行合并,简化一次报关中的报关。“不仅节约了企业的申报成本,也提高了小商品出口的真实申报水平。”
不过,海关也提醒,并非所有出口小商品都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国家禁止和限制出口商品;未在公认的市场聚集区购买的货物;未经市场采购商品识别系统确认的商品;用现金结算货物;贸易管制主管部门认定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货物,不能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申报。”义乌海关副局长朱志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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