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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宠物店 南京一宠物店涉嫌出售病狗 十多位消费者“中枪”

南京市民黄女士在网上找到一家宠物店,叫江宁宠物寄养寄售店,卖的宠物狗品种齐全,但价格比其他店便宜三分之一。一直想养宠物狗的黄女士,立刻上门,花1000元买了一只金毛。回家后,黄女士很好吃,穿好衣服,端上桌。但是没想到小狗刚抱回家两天就生病了。去医院检查,狗狗携带细小病毒和犬瘟热病毒。黄女士意识到这家宠物店卖的狗有问题。黄女士立即在网上发帖,希望得到帮助。这是一个景象。十几个宠物爱好者在这家店买了宠物狗,几乎都是病狗。

消费者反映,店里卖的狗大多是病狗,甚至多次把一条病狗卖给两个人

昨天上午,扬子晚报和黄女士来到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209号的江宁宠物寄养购买店。和黄女士一起的还有7位消费者,都是在这家店买的宠物狗,但是带回家一小段时间后发现是病狗。正在江宁读大学的小张告诉记者,这家店在网上口碑很好,很容易搜到。这家店贴了很多卖狗的信息,价格便宜,引起了一些消费者的注意。“主要是因为价格便宜,而且店面在江宁区,离学校近。”小张说,他家在网上说小狗是自己家养的,因为养的太多了,需要几百块钱才能卖出去。小张被感动了,跑到店里。小张说他看中萨摩的时候花了1000块,市场价至少1500。小张高兴地把它带回家。谁知道狗狗带回家不到24小时就拉肚子呕吐了?小张马上带着这个萨摩去宠物医院检查。结果表明,该萨摩犬是一种携带细小病毒和犬瘟热病毒的病犬。现场几位消费者表示,自己检查过狗狗,发现都是病狗。从宠物店到发现宠物狗生病没多久。小张说他家狗不到24小时就出问题了。黄女士后来在这群人中发现了,不过也就不到两天。

另一位消费者小昭告诉记者,还有一种情况让他无法接受。小昭去年11月在这家店买了一只金毛寻回犬,仅仅两个月后。在发现狗生病后,店主要求小昭把狗放在店里,等它痊愈后再拿回来。然而,就在一个月前,加入了这个宠物爱好者的QQ群,一个宠物爱好者李女士发了一张金毛的照片。小昭惊讶地发现这只金毛猎犬实际上是以前放在店里的。“我记得这个金毛脖子的右边有个疤。”小昭说,李女士的右脖子上也有同样的疤痕,李女士也是在这家店买的。金毛的年龄也是一致的。最重要的是,小昭当时检测出金毛患有细小病毒和犬瘟热,李女士的检测报告也写了。小昭说,这表明商店根本没有对待狗,而是将狗转售给别人。

该店拒绝解决,甚至锁门躲避消费者

这些消费者发现狗生病了,就找店家商量。老板给的态度是要么把狗放在店里,要么高高挂起,让这些消费者难以接受。昨天上午,扬子晚报陪着几个消费者到了店门口,店内工作人员用锁头锁门,避免与消费者见面。记者透过玻璃门的缝隙闻到房间里有一股难闻的气味,非常刺鼻。透过缝隙,我们可以看到房间是一个很大的房间,左右两边堆放着狗狗用的笼子。关于投诉,扬子晚报记者隔着玻璃门大喊,希望店主能开门沟通解释此事,但房间里没人说什么。在场的消费者看到商店没有开门,只好报警求助。辖区内派出所民警前来调解,但无人开门。警方消息人士称,宠物店经常接到投诉,派出所来过多次,都是买狗纠纷。经过多次波折,玻璃门处的连锁锁终于被打开,警察进入店内找到店长,带回派出所与消费者协调。随后,消费者告诉记者,警方表示,这是一起消费者纠纷,只能通过调解解决,应该由工商部门解决。在派出所,一位刘姓女子被消费者围住。黄女士说,前两天她卖狗的时候负责接待。关于这家商店是否出售病狗,刘女士说她不知道,并询问了店主。但是店主是谁呢?她说她不是商店的负责人。事实上,她已经从商店辞职了。

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店有营业执照和检验证书

随后,扬子晚报记者联系了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位负责人表示,其实他已经接到消费者的举报,单位接到举报后高度重视,与开发区分局相关负责人并肩调查。根据目前的调查,江宁宠物寄养购买店店主出示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211号,店名为田甜宠物店。该店还有检验部门的犬类检验检疫证明。所以从市场监督局的角度来说,经营实体是合法的,是允许卖狗的。消费者反映,这家店疑似出售的狗是一只病狗。负责人表示,是不是病狗,不是市场监管部门说了算。因为猫狗等宠物不是普通商品,是生活商品,所以必须送到动物检验检疫部门进行抽查,才能有权威的说法。对此,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致信区林业局,希望林业局能配合调查。记者接着问,消费者权益受到了侵害,现在该怎么办?该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热线或联系消协,消协将对此事进行调解。

林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从抽检的批次来看,小狗是真的病了

随后,扬子晚报记者来到南京市江宁区林业局动物卫生监督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今年以来,该店投诉较多,办公室只接到12345个工单,反映的都是不同的消费者。于是工作人员走访该店,发现该店出示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来自辽宁省鞍山市,动物检验证明中含有36只犬。工作人员发现店里只卖二三十只狗。随后,工作人员立即对待售的狗进行了取样,并对5只待售的宠物狗进行了取样。监测结果刚出来。据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抽查主要监测待售幼犬是否患有细小病毒和犬瘟热。抽查结构显示,5只幼犬未患犬瘟热,其中2只患细小病毒。工作人员解释说,这样的抽样结果显然不合理。接下来,江宁区林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抽检结果交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两个部门协商,其中一个作为执法主体对宠物店进行处罚。

问题一: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

记者在这里采访后,觉得每个部门都做了该做的事情,甚至宠物店都会面临营业额一至五倍的罚款。但是,对于十几个购买病犬的消费者来说,谁应该保护自己的权益呢?对此,记者专门咨询了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目前消费者权益的最佳途径是调解。那么,应该怎么调解呢?对方回答,主要通过消协,双方面谈,进行调解。好像有明确规定,但消协不是执法机构,没有执法权。如果店铺拒绝付款,谁来维护消费者权益?对此,法律界相关人士表示,如果因为这样的事情在法院起诉宠物店,显然得不偿失。大部分消费者不会为了价值1000元的宠物和宠物店打官司,但消费者权益确实受到了损害。一位法人表示,如果不能通过消协层面的沟通协商解决,目前确实没有更好的办法。

问题2:该不该撤销这家店?

在采访中,有消费者表示,此类宠物店恶意出售病犬,缴纳罚款后继续做自己的事怎么办?有消费者表示是否可以直接吊销店铺营业执照。对此,扬子晚报记者联系相关法人,对方表示,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对违法企业法人实施的行政处罚。当企业或店铺不符合经营条件,如卫生条件不合格、未按时纳税等,工商部门有权吊销店铺营业执照,即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不能正常做生意。如果继续做生意,就是违法的。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执法中的一项处罚条款,工商部门只会在企业或店铺触及一些不符合工商法规的情况下,才会执行吊销营业执照。能否撤销,要看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此,扬子晚报记者联系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方表示吊销营业执照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并不像公众想象的那么随意。对于如何处罚这家宠物店,目前还没有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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