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书面协议
大事商定,再有手续。
宋敬德元年十二月,宋辽正式立约。
当时的协议和现在两家公司签的合同差不多。正文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文书上的法定代表人是当时双方的皇帝。由于这是一份非常重要的合同,让我们聚在一起仔细看看。
合同主要有六项内容:
第一,建立友好的同盟关系。
二、宋朝每年以赞助军费为名,送二十万帛二十万银子给辽国,双方在雄州完成交割。
三、双方保持现有边界,不再搞军事摩擦,不能再招募其他叛军。
四、不得相互干扰农作物生产。
五、双方不得在边境增设军事设施。
六、发誓,谁不遵守和约,谁就没有好下场。
其实除了以上纸面内容,双方还有一些其他的约定,都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补充条款,主要是两个。
第一,约定宋与辽属兄弟关系。“兄弟”一词并不是为了表现双方的亲热关系,而是一种真正的论资排辈。
这里的辈分是宋朝皇帝和辽国皇帝的辈分。中国人好面子,很重视资历的问题,一点也不含糊。
当时,赵恒37岁,卢野龙旭33岁。经过协商,赵恒按年龄成为哥哥,卢野龙旭只能称为弟弟。同时,赵恒尊廖萧太后是他的姑姑。这样双方就能在面子上过得去,就这么定了。
第二,宋辽国决定在边境建立一个市场,让双方的人在边境进行贸易活动。
开放边境贸易有利于双方的经济发展,宋朝仍在利用这一优势。因为宋朝的经济比辽国发达得多,所以有各种各样的商品,如绸缎、瓷器、茶叶和谷物。另一方面,辽国只能出口马、牛、羊。双方一开放贸易,宋朝就长期占据贸易顺差地位,送出的古币还能赚不少。
合同里有这么多内容。其实大家最难忘的还是那30万。
关于这笔钱,有人认为太多了。用课本上的话说,就是“从此包袱沉重”;有些人认为钱只是有钱的宋朝在毛毛的雨水。
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因此,我们有必要更仔细地谈论金钱。
据记载,宋代景德的财赋收入为4721.1万元,马、石、两元。虽然我们不知道景德的具体年份,但是真正的宗族景德的称号只用了四年,应该大致反映了当时的财务状况。
从数据上看,宋朝的总收入达到了4700多万元,相比之下,30万年前的货币还不到千分之一,好像小菜一碟。
但是要看清楚,廖要的是十万两银子,二十万帛。
有人做过专门的研究。宋朝的丝绸和丝绸制品产量很高,送给辽国的丝绸相当于宋朝一个国家的产量。但宋朝的白银收入并不多,10.2万白银可以占到宋朝年产量的十分之一以上。所以这笔白银支出压力还是很大的。
当然,如果考虑到宋朝省下了大量军费,边民安居乐业,利大于弊。
谈完钱,再谈政治影响。再多的钱,宋朝都被勒索了一笔保护费,说不出有多光荣。所以无论当时还是现在,对联盟的负面评价从来没有断过。
所谓“资敌”也。
很快,就有人站起来,为此说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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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人间盛世》第二卷不断更新,《王朝开启》第一卷已由中信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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