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房地产开发的火热市场环境下,很多企业纷纷涌入房地产市场分一杯羹,房地产开发资质成为这个行业的“热点”。
为加强我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范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近日,省住建厅发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9年2月22日施行,2024年2月21日自动废止,有效期五年。
《办法》规定,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企业资质等级的批准和延续。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
(1)一级资质
一级资质条件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确定的标准执行。
(2)二级资质
1 .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2.近3年内,房屋总建筑面积完成15万平方米以上,或房地产开发总投资完成;
3.连续三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4.去年,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或相当于此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已经完成;
5.具有建筑、结构、金融、房地产及相关经济专业职称的职业经理人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经理人不少于10人,具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7.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房销售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三级资质
1 .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2.房屋建筑面积已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房地产开发投资相当于此;
3.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4.具有建筑、结构、金融、房地产及相关经济专业职称的职业经理人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经理人不少于5人,具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6.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房销售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4)四级资质
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2.建设工程竣工合格率100%;
3.具有建筑、结构、金融、房地产及相关经济专业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4.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备专业统计员;
5.商品房销售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6.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办法》还指出,开发企业(集团公司除外)的名称中应包含“房地产开发”、“建筑”、“房屋所有权证”等字样,体现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的特点,不得使用含糊不清的用语。
新设立的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临时资质。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临时资质证书》。
申请临时资质的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建筑、结构、金融、房地产及相关经济专业职称的职业经理人不少于5名,具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名;
2.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备专业统计员。
申请临时资质的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的办公文件,企业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办公文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劳动合同;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临时资格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延长《临时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自领取临时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没有开发项目的,临时资质证书有效期不予延长。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资质等级核准。
申请资质等级核准的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二)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五)开发经营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手册》实施报告;
(七)其他相关文件和证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
(一)一级资质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发证。
(二)二级和三级资质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颁发。
(三)四、临时资质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发展部门审批发证,相关信息报送陕西省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系统。
(四)外省开发企业应当向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经登记后从事房地产开发。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新政|我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今日起施行!》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新政|我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今日起施行!》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unshi/16323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