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莎普爱思的广告在中央电视台十一套戏曲频道复播。去年底莎普爱思全面停播“莎普爱思滴眼液”广告。
因内容被质疑夸大宣传,2017年12月浙江省食药监局对莎普爱思广告内容进行复审,复审期间,莎普爱思全面停播“莎普爱思滴眼液”广告。昨日夜间,莎普爱思的广告在中央电视台十一套戏曲频道复播。对比发现,广告将此前的“模糊滴、重影滴”等内容删减,只留有“关注眼健康 适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内容。
莎普爱思风波回顾:
知名健康管理平台“丁香医生”在2017年12月2日发表名为《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刷爆了朋友圈,文章直指莎普爱思滴眼液。文章说,莎普爱思公司在2016年一年的广告费用高达2.6亿元,而药物研发费却仅有0.29亿。莎普爱思滴眼液在广告中又特意模糊了适应症是“早期老年性白内障”中的“早期老年性”,且用症状代替疾病名称,误导患者。
随后,有媒体报道称,该产品成本只有1.45元,但要卖43.5元一瓶。2016年毛利润高达94.49%。
2017年12月4日,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出澄清公告,称莎普爱思滴眼液是一种安全的、有效的抗白内障药物。视频广告内容也符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经过浙江省食药监局审核批准,取得了相关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此后,有媒体报道,莎普爱思广告此前也有过争议。2012年11月,长沙市药品流通行业协会指“莎普爱思”等7个商品涉嫌违反《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
2017年12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莎普爱思滴眼液有关事宜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局发出通知,要求“监督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实验,并在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并再次强调了该药品广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适应症中规定的文字表述。
2017年6日晚间,上市公司莎普爱思发布公告称,因重要事项未公告而停牌,12月7日全天停牌。
2017年12月7日上午,浙江省食药监局称将国家食药监总局的通知转发给莎普爱思公司,并要求该公司立即开展广告自查,不符合规定的立即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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