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22日电《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条例》本月初公布后,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2日发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管理细则》,将于6月1日实施。

本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具体类别,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编辑出版服务、转载服务和传播平台服务。

据国家网络信息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细则适应国有单位转制和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情况,细化了企业法人申请材料,更好地保障了资金和信息内容的安全。

根据细则规定,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需提交“主要负责人、总编辑为中国公民的证明”等7份材料。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还需提交股权结构图、股东证明材料、无外资承诺函、专业机构意见等。

负责人表示,细则明确了技术安全评估的相关要求,细化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境内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合作的安全评估要求。

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6月1日起实》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6月1日起实》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unshi/17602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