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东莞某便利店公司因管理不善倒闭,欠工人近两万元工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公司老板多次承诺付清拖欠工资,但未按时履行承诺,未依法申报财产。前几天公司被法院重罚10万,处罚已经到位。
去年9月,位于长安镇的东莞全天便利店有限公司因管理不善、拖欠工人工资而倒闭。员工高某等三人向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安院长申请仲裁。仲裁期间,双方达成调解,同意便利店公司老板文某在去年10月3日前一次性向高某等三人支付21500余元。
仲裁生效后,温仅向一名员工支付工资2200余元,向员工高、曾支付拖欠工资19200余元。
去年10月,高、曾分别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立案的第二天,执行法官向文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书,命令他履行债务。但文某对此置之不理,既不申报财产,也不还钱。去年12月,执行法官与温联系,后者在电话中口头承诺要支付工资,但实际上并未兑现。在执行法官的催促下,文某声称“要等到前年”。但是春节快到了,文某还是一分钱没交。执行法官打电话发微信催了他几十遍,文再三承诺后一分钱也没交。
今年2月28日,温在多次被执行法官勒令后终于走上法庭协商还款。同日,文某支付了曾某工资总额6000元、高某工资5000元的部分,共计11000元,但仍欠高某8000元。文承诺3月31日还清余款。因温未依法履行支付义务,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法院决定对便利店公司处以罚款。每起案件罚款5万元,两起欠薪案件罚款10万元。
文收到巨额罚款10万元,但仍未按承诺在3月底付清剩余未支付的工资,也未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支付罚款。
5月22日,温某被法院司法羁押。被戴上手铐的文某迅速筹集资金,将剩余未发工资和罚款全部付清,并写了书面的自我批评。由于他承认错误的良好态度,法院提前解除了司法拘留。
法官的陈述
债务不妨碍执行,受到严厉惩罚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姜法官表示,便利店公司数十次违反付款承诺,未按时付款,未向法院申报财产,已构成执行障碍。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阻碍执行的罚款从5万元至100万元不等。欠了债的人不要侥幸,否则可能会被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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