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明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规定: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将自动在发票正面的“货物或应税服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中显示和打印货物和服务的税务分类代码对应的缩写。商品和服务税分类编码表见附件,有缩写。
公告中提到的“简称”,即开票软件版本V2.0.17-20171128显示的“简称”,是商品和服务的税收分类代码的简称。国家税务总局实施“简化代码”的意义在于指导纳税人在开票时正确使用“税收分类代码”,规范企业的开票行为。至此,发票中“税务分类代码”的角色已经从幕后转移到前台。
如何开具“短码”发票
比如某制造企业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输入商品名称“低压电流互感器”,对应的税号分类代码简称“变压器整流器”。然后,增值税发票正面会显示并打印“*变压器整流器*低压电流互感器”,这样发票就可以被视为符合单据的发票。经营住宿业务的企业开具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正面显示并打印“*住宿服务*住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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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企业会计和进销存人员一定要反复关注!只要是2018年1月1日以后,开票软件版本V2.0.17-20171128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普通增值税发票,在“货物或应税服务、服务名称”或“项目”一栏必须有“简称”,且简称匹配正确。
如果发票票面没有商品和服务税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仍然可以作为企业的报销录入凭证,但建议纳税人按照规定尽快将开票软件升级到最新版本。但如果出现“*生活服务*+”租赁等匹配错误,即使税率正确,也是不合规发票,进项税不能抵扣或税前抵扣!这是因为“简称”和“税分类代码”关系密切,一一对应!但是两个名字并不完全相同,所以在开票界面中两个名字不同时,不需要慌张。是保证正确选择“税收分类代码”的关键!
神器来了!
“商品名称及税号”测试平台
为了满足企业的短码匹配需求,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一下这个神器:“商品名称和税号”检测平台。财务人员可以通过输入“商品名称”或“税分类代码”自动匹配商品“短代码”的结果。对于不熟悉的商品名称,也可以使用“智能编码”来推荐相关的“税务分类编码”结果。
第一步:依次点击微信官方账号菜单“常用功能”-“代码检测”
第二步:输入测试商品名称
随着V2.0.17-20171128版进销存软件的广泛使用,进销存对企业纳税人的税务知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国家税务总局编码基础数据库和用户实际操作样本数据库为基础,结合双重人工审核过滤机制,基于云端大数据智能分析,为企业用户提供快速准确的税务分类编码自动匹配功能。
好了,有了这个神器,赶紧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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