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记者严占强

□本记者见习记者帅彪

□本报记者陈昆仑

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谁执法,谁普法”法律责任制度的意见》以来,湖南十分重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的具体实施。各单位立足自身职能,发挥专业优势,结合本部门法律法规。实施,注重法制宣传与执法公正同步推进,实现了执法与执法的深度融合。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思维和依法执政能力不断提高,法治建设工作卓有成效

率先加强机构规范

“普法是一项繁重而系统的工程,必然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改变司法行政系统中传统的个别作战方式。”湖南省司法厅党组书记范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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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提出“谁执法谁普法”后,湖南立即着手部署,并以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名义在全省国家机关联合下发了《关于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记者注意到,意见是2015年12月发布的,这意味着湖南是全国第一个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具体实施意见的省份。

今年2月7日,春节后的第一天,湖南省司法厅召开了检查组组长和法规司司长会议。省司法厅副厅长唐就如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机制要求,为湖南省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作了小组任务部署,并作了动员讲话。湖南省公安厅法工委主任车立华、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刘刚魁分别接受任务并发言。随后,由各单位分管法治的领导牵头的9个小组前往各单位进行专项监督。

"一个好的系统需要被有效地执行."唐介绍,从监督检查情况看,各单位高度重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这项工作作为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推进部门和行业依法治理的基础性工作。议程贯穿业务工作;一般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和其他组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

同时,各单位建立了普法与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内容,并与业务工作相部署、相检查、相考核。“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清单已经大致制定,“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分工已经明确。任务已经分解到相关处室,把法律的学习、考试、运用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执法与执法一体化

娄底市国家税务局审理某企业涉嫌偷税案时,有领导出面调解问候,不少企业投诉。为此,我局采取公开、社会化审理重大税务案件的方式,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大常委会等咨询专家和基层系统重案法官参加审理。各行各业近50人参加了审判。在审理过程中,引入了旁听、询问证据、自由辩论、合议等制度,并结合原因法进行了深入阐述,最终决定按偷税漏税处以0.5倍罚款。

“国家税收中执法与执法的紧密结合让我们感受到了遵守税法的压力,最终的惩罚让我们服气。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防范税收风险。”企业负责人说。

“一年多来,各单位立足自身职能,发挥专业优势,结合自身法律法规的实施,牢牢把握‘以执法促执法,以执法促执法’的指导思想,注重执法与司法同步推进,确保执法目标在日常工作中得到实现和深化。”范告诉记者,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各系统呈现出许多引人注目的亮点。

其中,省金融办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活动,集中力量对房地产开发、P2P网贷等重点领域以及遭受非法集资的中老年人、农民工等高危人群进行金融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全民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根据社会治理的新需求,省公安厅、省文化厅开展了禁毒、禁赌、扫黄、打黑网吧等专项整治斗争相关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宣传,为净化社会空和推进湖南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

更重要的是,各单位都认识到严格执法是最好的普法,大力推进以案释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积极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公众宣讲相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将执法现场打造成普法第一现场,努力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

省检察院通过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调查监督”、“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等活动,广泛开展相关法制宣传教育;省高院通过互联网和电视媒体播放审判过程,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渠道,起到了普法的作用。在税收执法检查过程中,省国家税务局和省地方税务局注重加强与被检查对象的沟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帮助规范管理,既巩固了执法成果,又达到了普法的目的。

一般治疗和第一次尝到甜头

湖南省林业厅监管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一些网络通讯公司为了赶上进度,往往会搁置林地使用审核环节,私下与部分地方政府和林权人达成补偿协议。林业部专门开展了对策研究,责成基层执法单位将相关案例整理成册,在执法的同时向通信公司、林权人等相关方进行了分发和讲解,很快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益阳安化等地部分通信公司开始主动与林业执法部门联系对接,积极履行相关职责,更有效地照顾青山绿水。

唐告诉记者,一年多来,湖南各单位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执政能力不断提高,各项工作沿着法治轨道有序良性运行,取得了积极成效。

“谁执法”责任制实施后,各单位不仅更加注重依法决策,而且更加注重规范执法,更加注重法律风险防范,促进了依法决策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各单位积极构建公开、动态、透明、便捷的阳光执法机制,创新开放方式,畅通开放渠道,依靠现代信息手段,确保各项开放措施的落实。其中,省公安厅建设的阳光警察执法开放平台是全国首家执法信息动态评估研究中心,实现了案件办理的全过程监管和闭环管理。

同时,各单位始终坚持执法与维稳有机结合,标本兼治,及时掌握和化解社会不安定因素,将影响局部稳定的新兴和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其中,省国资委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执法中发现的涉及国有企业的重大矛盾纠纷,协调省高院、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有效处理了湖南煤矿集团新疆相关诉讼等10余件重大纠纷,涉案金额近3亿元。

“系统深入地实施执法责任制,可以进一步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扩大执法和执法工作的覆盖面,促进执法和执法工作的有机结合,提高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真正形成部门和行业的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共同管理执法工作格局。”省委法治办常务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谭景春表示,今后湖南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相关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形式方法,加大监管引导力度,适时召开高标准现场推介会,确保湖南“谁执法”责任制“硬着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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