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结一说,联合国维和行动设立已近70年,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作出重要贡献。当前,联合国维和行动部署环境和承担的任务日益复杂,维和体系需要与时俱进,更好地适应形势变化和实际需要。关于联合国维和行动未来发展,中方愿谈以下几点:
第一,要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及维和三原则。当事方同意、保持中立、非自卫或履行授权不使用武力的维和基本原则,是维和行动的基石,也是维和行动赢得会员国信任、顺利开展工作的前提和保障。部署维和行动的目的,是帮助当事国建立和维护可持续的和平环境,为争端的政治解决创造条件。应充分尊重当事国主权,加强同当事国沟通,重视当事国意见。在形势变化,当事国要求维和行动撤离时,秘书处应在安理会的政治指导下,制定明确撤出时间表,避免在当事国无限期驻留。
第二,要为维和特派团制定明确、可行、重点突出的授权。要综合考虑当事国的优先需求和实际国情、出兵国能力等各方面因素,聚焦维持和平这一中心任务,并根据动态需求,不断调整各阶段优先任务和工作重点。特派团帮助当事国建设,应充分发挥当事国主导,重在提高当事国“造血”功能,避免面面俱到、大包大揽。中方理解一些国家希望维和行动在反恐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的愿望。维和特派团可根据安理会授权,视需帮助相关当事国加强反恐能力建设。
第三,要切实加强维和部队的安全预警和防护能力。维和人员是执行安理会授权的主体,其安全必须充分重视。秘书处和特派团应制定维和人员安保细则,并同出兵国、当事国等协调,加强对当地安全形势的跟踪与研判,提高对安全威胁的预警能力和内部信息共享,确保安全防护、医疗装备物资和措施到位,并加强高危突发环境下医疗救护和伤员转移能力,提高紧急状态的伤员救治率。
第四,要重视出兵国作用。出兵国和出警国是完成维和行动的主体。出兵国的维和官兵不顾困难和危险,在一线执行任务,支持联合国履行《宪章》责任,作出重要贡献和牺牲。联合国维和行动的长远发展也要依靠出兵国和出警国的努力。出兵国必须得到肯定和尊重。要充分发挥联大维和特委会作为维和政策审议机构的作用,加强安理会、秘书处、出兵国之间的沟通,扩大出兵国在维和事务中的发言权。要重视发展中国家出兵国需求,鼓励通过双边和多边合作加强发展中国家出兵国维和能力建设。同时, 应高度重视并支持非盟等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在维护非洲和平与安全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其在维和行动中的优势,帮助非洲加强维和能力建设。
第五,秘书处要抓住关键环节系统性改进维和工作。秘书处作为维和行动的管理者,应从维和行动全局和长远出发,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增强维和行动有效性和应对复杂局面能力。一方面,要改进全系统指挥体系。秘书处总部应加强形势研判,及时向特派团提供政策指导,避免以微观干预代替宏观管理。各特派团应提高应急指挥能力,加强团内军事、警察和民事部门的协同行动,形成合力。另一方面,要加强后勤保障。秘书处要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严格遵守采购、服务外包、编制预算等方面规章制度,确保维和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实效。要确保维和行动获得必需的培训和资源,使其具备履职的必要能力。中方欢迎古特雷斯秘书长成立秘书处和平安全体系内部评估小组,愿同秘书处保持沟通,进一步推动维和行动的改革,提高效力。
刘结一表示,中国一贯坚定支持并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出兵最多的国家,也是第二大维和摊款出资国,目前有约2600名维和人员在马里、刚果、南苏丹等10个任务区执行维和任务。中方正在全面落实中国领导人宣布的进一步支持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各项承诺,在组建维和待命部队和警队、派遣直升机分队、培训各国维和人员、帮助非洲加强维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首支常备警察防暴队已于2016年10月通过联合国人员甄选和装备验收,向联合国一非盟达尔富尔混合行动派遣直升机分队正在部署中。中国将利用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帮助联合国加强维和人员安全保障,并积极考虑支持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开展更多维和能力建设项目。中国愿继续同广大会员国一道,为进一步改进联合国维和体系,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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