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固体废物的处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昨天,边肖从市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办公室获悉,《镇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于9月底颁布,11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居民和建设项目工人的征收标准不得调整,单位工人的征收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3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元。
黄宏伟,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办公室主任
自2001年以来,由于垃圾数量的增加、处理方法的改变、人员成本的增加以及处理技术和技术设备的改进,我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明显增加。2001年,主城区生活垃圾年产量约8万吨,处理费用不足100元/吨;目前主城区生活垃圾年产量已达18.8万吨,处理费用约290元/吨。“收费标准定为130元/吨的原因很多。
黄宏伟说道
根据江苏省有关规定,在生活垃圾处理资金来源中,生活垃圾处理费属于补偿性质。130元约占290元加工成本的45%,占不到一半。在预先价格听证会上,大多数听证会代表更倾向于这种定价方案,认为这更符合当前的收费做法。
主要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办法》明确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部门:
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由税务部门代收;未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按照经费供给渠道由财政部门代收;建筑施工(含安装、装饰装修)单位由住建部门代收;个人由供水单位在其缴纳水费时代收;实行按量计费的行业单位由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取。这些措施要求:
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数额,与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垃圾的数量、收费方式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办法》规定:
除本办法规定的费用外,环境卫生作业单位不得收取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有关的其他任何费用。
《办法》对特殊对象实行了优惠措施:
经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和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免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部队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照规定标准的80%收取。
数字/文汶
"
据了解,我市原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政策是2001年制定的,征收对象主要分为三类:
一是市区内单位按上年末实际注册从业人员每人每月3元标准征收;
二、市区内居民按每户每月5元标准征收;
三是施工项目工人,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六计算。
此外,环卫服务单位可以接受单位和个人的委托,提供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并收取服务费。
欢迎转载,但一定要在“镇江民生频道”上签名,注明来自“镇江民生频道”微信,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1.《城市垃圾处理 关乎每个镇江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今天正式实施》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城市垃圾处理 关乎每个镇江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今天正式实施》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unshi/6716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