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记者/罗丽娟通讯员/钟铉)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市规划局公示了《中山市新型城镇化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中提到了中山行政区划和行政管理改革的内容,如设立县级镇、镇区合并等。市规划部门专家回应称,《规划》是指导中山市新型城镇化转型发展的宏观、战略性、基础性、研究性规划,是一份具有启发性和指导性的规划,其中行政区划调整的内容只是设计单位研究过程中的初步设想。
在公示期间,《规划》中有关行政区划调整的内容引起了公众的极大关注。市规划部门的专家指出,这次公示是按照有关规定征求各行各业的意见和建议,并不是最终结果,只是阶段性的调研结果。公示完成后,规划部门将充分吸收相关意见和建议,对规划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并形成结果提交市计委审议。之后要根据市计委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再次修改完善,审议通过后将审批结果报送市政府审批。
民政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我国行政区划调整必须逐级履行严格的论证和审批程序。涉及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调整、合并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科学论证,制定调整方案,征求省人民政府意见,并将审核意见移送省民政部门调查论证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涉及县(区)行政区划调整和合并的,按镇(街道办事处)区划调整执行同样的审批程序,也要经省人民政府征求国务院同意后,转民政部审批,最后报国务院批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不仅包括调整的必要性,还包括社会稳定的风险评估,包括充分征求镇(区)人民政府、人大代表、干部群众代表对行政区划调整的意见。
1.《中央批准中山市合并 中山将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只是初步设想》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中央批准中山市合并 中山将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只是初步设想》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unshi/6745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