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北京日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督局获悉,丰台区某药店,10个口罩以850元出售,将因哄抬物价受到严厉处罚。据悉,这是北京市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处理的首例。
N95型口罩,资料图。1月23日下午,丰台区市场监督局接到群众举报,右安门附近一家药店出售的N95口罩远远超出市场价格。执法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赶到药房进行检查。
据调查,3M防霾口罩8511cn95呼吸阀防尘口罩和防霾口罩在北京姬敏康泰药业有限公司丰台区55分店有售,售价850元每箱仅143元。网站负责人未能出示产品的购买清单,也无法解释产品的购买价格。
市场监管部门称,北京姬敏康泰药业有限公司丰台区第55分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属于以其他手段哄抬物价、推高商品价格过快、过猛的行为。根据本条规定,建议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最高罚300万元1月24日下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计燕表示,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有效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部署加强口罩、消毒剂等疫情防控商品价格监管。目前,我市防治药品和防护用品价格基本稳定。
计燕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开展价格检查和巡查。结合新闻媒体报道和社会强烈反映的舆情热点,加强监管,严厉查处破坏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如防疫囤积、编造和传播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条例》,情节严重的,处以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会被公开曝光。
此外,利用电商平台、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体夸大、捏造口罩、消毒产品、防护工具等产品的性能、用途、功效、质量等违法行为,以及声称产品可以防治新型冠状病毒、在广告和商业宣传中严重误导人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根据《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最高处罚为200万元,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计燕表示,希望经营者严格执行《价格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规范价格行为。同时,欢迎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管。如发现价格违规,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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