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近日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规定》提出,对于拾金不昧者或处理拾遗物品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和表扬,公安机关按拾获财物价值10%的金额对拾得人给予奖励。
2020年12月22日,天峨县发生这样一件暖心事,一名拾金不昧的店主捡得1万余元现金后,报警找失主。半小时后,在民警协助下将现金如数返还,让焦急如焚的八旬特困老人感激涕零。
当天15时30分,正在自己中西医药房忙碌结束的店主金琮人来到店外小憩时,偶然发现门外座椅下躺着一只红色塑料袋。
“我们拿起来看后,发现里面有大量现金,还有几本存折。”金琮人说,失主一定很着急,他和其他店员的第一反应就是立即联系失主,及时物归原主。
由于没有失主的联系方式,金琮人四处寻找无果,他还将拾物信息编成微信发在了朋友圈,但两个小时过去了,始终无法联系上失主,焦急的金琮人选择了报警求助。
天峨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接到指令之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对物品进行了清点。经查看失物,民警发现红色塑料袋内除装有13000余元现金以外,还有显示同一姓名为李某的5本存折和特困人员供养证、医保卡等物品。
为了尽快找到失主,细心的民警将李某信息反馈到户籍地派出所进行分析核实,并联系村内警务助理寻找李某了解情况。几分钟后,警务助理反馈称李某确实在县城区,且遗失了现金、存折等物品,相关信息与金琮人拾得的物品信息完全一致。
“谢谢你们!谢谢你们!”当日18时许,李某在亲人的陪同下来到警务站,当领到失而复得的现金、物品后,紧紧抓住民警和金琮人的手,不停感谢。
据了解,当天下午,李某来到金琮人经营的中西医药房购买药品,不慎将随身携带的现金和存折等物品遗失,直到他傍晚去亲戚家借宿时,才发现贴身携带的现金、存折等物品丢失,顿时慌了神,更无计可施,就连报警求助也不记得了。
金琮人说,当捡到钱的时候自己从未想过要占为己有。他还说,每一个人都不要贪便宜、不越法律底线,这样才能实现人人都渴望的平安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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