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6日晚,两名歹徒来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菜园街大北普渡寺赵玲寺,在住持石永秀住处将其击毙,并抢走其5000元及其他财物。僧人及其亲属整理遗物时,发现石永修个人在当地各银行有存款400多万元,债务凭证20万元。在石永秀的女儿张拒绝继承她父亲的遗产后,她向玉溪市红塔区寺佛教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今年6月26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9月20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石永修出家后,在寺内生活期间,其本人或寺内通过宗教活动获得的布施、捐款和财物归寺所有,400多万元存款归大悲普渡寺所有,驳回原告张的诉讼请求。9月24日上午,该案判决书送达原被告双方。住持被杀,存款400多万。释永修出家前取名辛英衡。1947年12月生于玉溪。1979年,与妻子离婚后,在昆明琼珠寺出家。当时女儿才两岁多。1990年,石永修被聘为玉溪市著名寺庙赵玲寺的住持,2005年3月晋升为住持。据石永秀的前妻涂说,她的前夫在她的女儿出生前就信仰佛教。有一次,前夫带她去昆明琼珠寺,她就依恋上了寺里的百岁和尚。当时和尚跟他们说,女儿的名字一定要改个名字,不然以后会有灾难。他们相信了和尚的话,把和尚的姓张作为他们女儿的姓。在法庭上,被告质疑女儿为什么不随父姓。涂女士说,前夫出家后,她经常回家看望女儿,一直在尽父亲的义务,但她无法解释前夫的巨额存款来自哪里。2010年1月26日晚,22岁的和瞿来到大北普渡寺石永修的住处,要求住宿。凌晨2点,在石永秀熟睡的时候,吴雄用小板凳砸了石永秀几下头。然后屈用手掐他的脖子,用绳子把他勒死。他带走了5000元现金、一部银色摩托罗拉手机和一些财物,晚上逃到朋友钟洪江那里。第二天早上,三个人去购物,把剩下的钱分了。接到报警后,当地警方开始调查,很快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于2010年9月10日依据刑法等法律法规作出判决:吴雄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屈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石永秀被害后,其亲属和玉溪市红塔区赵玲寺佛教管理委员会在红塔区宗教事务局的主持下,对石永秀的遗物进行了整理,发现石永秀以自己的名义在当地各银行存款400多万元,债权文书20多万份。盘点完成后,押金和债权凭证由红塔区民政局保管。此后,施永秀的女儿张多次向玉溪市红塔区宗教事务局和红塔区寺佛教管理委员会提出继承其父遗产的要求,均被拒绝。今年1月16日,她对玉溪市红塔区赵玲寺佛教管理委员会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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