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西湖区检察院会同区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监督局、商务局、区妇联等10个部门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三不良”行为处置制度的意见》。所谓“三不适合”,就是未成年人进入不适合的地方,从事不适合的职业,进行不适合的活动。
杭州出台未成年人三不适用制度意见
据了解,《意见》规定了目的依据、基本原则、联合管理、线索发现、责任追究等方面。未成年人开房实行“三查一备案”是一项重要内容。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如果发现未成年人特别是14岁以下儿童被带去开房,或者未成年人要求单独开房或者多人开房,相关前台登记部门不仅要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登记手续,还要进行“三查一备案”,即互相询问开房的目的,监护人是否知道,并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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