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微信官方账号上发布消息:13日,法院公开开庭,以江苏省如东民政局行政登记案,判处河南驻马店五次“结婚”的女子尚某。
法院裁定,被告如东县民政局拒绝更正错误,确认原告尚某与第三人沈某某在如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婚姻登记无效。被告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删除原告错误的婚姻登记信息。
2019年12月10日,尚和男友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于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分别在山东邹城、定州、河北围场、安徽阜阳、江苏如东与5名男子登记结婚,不能再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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