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日下午约三时,香港警方在元朗、屯门及沙田拘捕三男一女。当天晚上,国家安全部部长李贵华出席了案情通报会。会上,李贵华解释了情况。29日下午,香港警方依据《国家安全法》第20条和第21条,逮捕了3男1女,年龄在16至21岁之间。目前有四个人自称是学生。李贵华表示,近日,以这四人为首的一伙人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宣布成立一个鼓吹“港独”的组织。目前警方已经明确表示,暂时不公布该组织的名称。
更多报道 香港橙新闻消息,警方深夜召开记者会表示,今日下午在屯门沙田等多个区采取行动,拘捕三男一女,年龄介乎16岁至21岁,相关人士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报道说,这是香港国安法生效以来,警方第一次主动出动拘捕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人士。更多有关香港橙报的报道,警方深夜举行记者会,表示今日下午在屯门、沙田等区采取行动,拘捕三男一女,年龄介乎16至21岁,涉嫌违反香港国家安全法。报道称,这是香港国家安全法实施以来,警方首次主动逮捕涉嫌违反该法的人。
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局高级警司李贵华今日下午表示,三男一女,年龄介乎十六至二十一岁,在屯门及沙田等多个地区被捕。有关人士涉嫌违反香港《国家安全法》第二十及二十一条。据李贵华介绍,调查显示,近日,一帮人在网上公布了一个鼓吹“台独”的组织。这个组织有自己的纲领,包括声称建立“香港共和国”和不设底线的战斗,意思是联合“无党派人士”采取行动。除了节目,还有宣言煽动其他人加入。
李贵华说,有关团体的评论是在香港国家安全法生效后发表的,他强调香港国家安全法没有追溯期。根据普通法原则,发表声明是煽动行为。他还说,这次行动与其他组织没有任何关系,缴获的展品,包括电话、电脑和文件,仍在整理中。
橙报称,警方没有直接回应被捕人员是否包括学生动员前召集人钟翰林,但学生动员在网上表示钟翰林等人被捕。查网上记录,学生来源的Facebook,这个周日还有“保卫祖国、香港独立、学生使命、脱离中国、非殖民化”的字样,发表了一篇题为《反中国民族主义、建设香港民族主义》的文章。
香港《国家安全法》第20条规定,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下列旨在分裂国家和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之一,无论是否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均属犯罪: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或其他任何部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
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其他地区的法律地位;
将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其他部分移交给外国统治。
犯前款罪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十一条煽动、协助、教唆或者资助他人实施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犯罪的,是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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