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蓝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余强先生提醒股东,参加债权的股东应符合以下条件:2019年2月19日前买入利源精炼油(002501)股票,2019年2月1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参加上海市蓝军律师事务所集体债权代理。如符合条件,可通过上海蓝军律师事务所网站联系余强,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直接联系17612173508@163.com。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若干规定,亏损投资者可以向作出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主张损失(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
请为参与集体索赔的投资者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报告书或交割委托书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书或申请表复印件。
第二,虚假陈述
吉林梨园炼油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宣布,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京广证字第2019007号),“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立案调查”。
三、法律提示
以上索赔范围为暂定标准,律师可根据证监会认定的具体违规事实进一步调整索赔条件。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九条:发行人或上市公司公布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中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和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和承销的证券公司的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和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其没有过错的除外;上市公司的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和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我国证券诉讼法律法规,投资者对于被证监会调查并受到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上海蓝军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组律师余强
1.《002501利源精制股吧 002501利源精制股民索赔攻略指引》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002501利源精制股吧 002501利源精制股民索赔攻略指引》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keji/10992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