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记者从李长青律师处获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春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赔偿总额为262.5961万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68万元,侵犯人身自由赔偿194.5961万元;向吴春红道歉;驳回吴春红的其他赔偿要求。
据该报此前报道,河南民权中毒案当事人吴春红在被拘留了15年多、5600多天之后,于2020年4月1日被无罪释放。
6月2日,吴春红在律师陪同下前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共计1872万元。包括人身自由赔偿972万元,精神损失赔偿500万元,时间损失及赔偿200万元,相关医疗费用200万元,伤残赔偿。
此前报道:河南重审16年前的投毒杀人案,吴春红无罪释放
4月1日,“吴春红中毒案”今天在河南高院宣判。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显示,吴春红被宣告无罪,当庭释放。这个判决是最终的。撤销以前的刑事判决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1.《吴春红获262万余元国家赔偿 事件详情始末介绍!》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吴春红获262万余元国家赔偿 事件详情始末介绍!》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keji/11215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