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峰因非法集会被判处13.5个月监禁
海外网12月2日电 已解散的“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前主席林朗彦及前成员周庭涉2019年6月21日包围香港警察总部案,三人于上周当庭认罪,并被全部还押。12月2日下午,西九龙裁判法院就此案宣判,黄之锋被判刑13.5个月,周庭被判刑10个月,林朗彦被判刑7个月。据此前报道,2019年6月21日,有三人涉嫌包围警察总部,被控三项罪名:“煽动他人参加未经授权的集会”、“组织未经授权的集会”和“明知故犯地参加未经授权的集会”。控方指出,事发当天,黄之峰在警察总部外发挥主导作用,下达指令,带领群众喊口号。
11月22日晚,黄之峰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消息称,他和另外两人在审查检方证据并咨询律师后,决定承认所有指控。他声称三个人被判入狱并不奇怪。
早前《人民日报》评论说,该组织打着“凝聚人心”的幌子,想要控制香港的明天,这就是香港的“新一代”。“目的一致”鼓吹“自力更生”,但内外勾结,打着“自决”的幌子,对网友黑白颠倒,煽动年轻人,都在搞“台独”活动。“全体香港人”一度因为“自决方案”不符合《基本法》而断绝议会之路,政权一落千丈。而攀登“外国大师”则为这些被遗弃的孩子提供了“废物利用”的机会。从拜访外国政要,要求合影,到乞求美国国会通过涉港法案,再到去外国求饶,寻求外来势力援助,都是最常用的套路。
原标题:黄之锋涉非法集结案被判刑13.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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