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母亲拒绝申请生育保险
2016年,张萌意外怀孕。当时她刚和男朋友分手,但在家人的支持下,她决定生个孩子;2017年5月,张萌的儿子出生;2017年7月,张萌在街道办事处申请《计划生育证》被拒;2018年1月23日,张萌向社保中心申请生育保险被驳回。
张萌先后起诉金阳街道办事处和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但均败诉。
2019年8月2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她的生育保险纠纷案件再审申请。在出庭的两年里,张萌的儿子逐渐长大了。张萌和她的律师坚持认为未婚妈妈也有权享受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通过国家立法,国家和社会为因生育而暂时中断工作的职业妇女提供及时的生活保障和物质援助。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生殖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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