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王朝之中,女性的地位低下,我们大多知道缠脚最早开始于南唐的李煜,这位主有个窅娘也是个另类,竟然能想到用自残来取悦皇帝,当然,这娘们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荣华富贵。
当这个行为流传到民间之后,就更加可怕了,封建社会的男尊女卑彻底开始侵蚀女性的身体。
民间的女子一般从三四岁就开始裹脚,但脚的大小是和人的身体息息相关的,人矮脚小虽不一定正确,但多数是这样的。强制的将足部裹缠之后,那种日夜的摧残对一个正在发育的小孩来说,痛苦难以想象。
可就这样变态的折磨为什么能成了一种风尚呢?
裹足
站在对立面的男性,主宰了这一切,父权制的传统社会,可能除了皇帝,就属老子最大了!不好听点说,就是老子让你干什么,你最好就干什么!
这也是那个年代,很多老子骂闺女赔钱货的由来。当整个社会都这么变态,你若还想特立独行的话,这绝对不是一件好事。
俗话说,小脚一双,眼泪一缸!那种残忍男人是体会不到的,他们更在乎的是已经可以出厂的三寸金莲,当代的女子身材样貌再好,若是没有一双小脚,便被人看不起,也寻不到个好人家。
就连苏轼这样的大文豪,还专门写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好一句,须从掌上看,那里除了伤痕与噩梦,我想象不到还能有什么玩意!
对于普通的民间男子来说,让女人裹脚除了跟风之外,他们未必有心思摸着那双臭脚附庸风雅。相反娶了这样一个女子进门的话,还极有可能是件好事!毕竟,缠足的女子迈步艰难,走路都得扶墙,这样的结果就是男强女弱,就算家暴天天有,你也逃不出那些变态的手掌心。
女儿经有云: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约束!这可不是浪得虚名的,摧残的不仅仅是肉体,还有心灵。清朝有个文人,叫做李渔,这位觉得小脚香艳欲绝,更有四十八种玩法,闻,舔,吸,咬等等乱七八糟的东西。不知道诸位看官怎么看,我反正觉着挺恶心的。
当然,缠小脚仅仅是封建社会对于女权不公的一部分,还有什么守宫砂,贞洁牌坊,先是让你在年轻时候最好门都不出,一个人终日面壁。后者更加恶心,让你死了男人都不能改嫁,就凭着一双小脚养活儿女!
相对于我国的保守,西方人就豪放多了,脚起码还穿在鞋里,就算是掰弯了,弄折了,但你可以继续活着,接受痛苦。中世纪的西方可不这么干,他们直接束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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