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东网”12月23日消息,官司缠身的乱港头目黎智英,23日被押解到香港高等法院,就其涉及的两起案件申请保释。案件由香港国安法指定的原讼庭法官李运腾处理,他下午批准黎智英保释外出。
其保释条件包括:须交出1000万港元保释金、3名人事担保各10万元、不得离港;除到警署及往法庭应讯外,他不得离开住所,并须交出全部旅游证件,每周到警署报到3次。
此外,黎智英还需承诺在保释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国政府官员会面;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访问,包括电视、网上社交媒体,以及不得发表文章,直接或间接要求外国制裁及参与敌对行动。
黎智英由资深大律师邓乐勤代表,控方则由律政司高级助理检控专员周天行代表,辩方在庭上提出多项论点,以证黎智英获保释外出不会潜逃。
押送黎智英的囚车抵达高等法院 图源:“东网”
报道称,黎智英长子黎见恩、次子黎耀恩等多名亲友到场旁听,黎智英一出庭便在犯人栏内向公众席伸头张望,不时隔着犯人栏与公众席人士作眼神交流。期间黎见恩在法庭内拍照,立即被保安警告,他随即从手机删除照片。
观察者网注意到,此次黎智英的保释条件相较此前大幅收紧,除了1000万港元的高额保释金,一周更需三次前往警署报到。此前黎智英涉及的刑事恐吓一案,保释条件为保释金4000港元、每周至警署报到一次。而与他一同被控欺诈的壹传媒高层周达权和黄伟强,此前分别以20万港元现金加20万港元人事担保,以及10万港元保释,两人须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
73岁的黎智英先于12月3日,因涉嫌串谋壹传媒集团高层欺诈香港科技园公司,隐瞒位于将军澳工业邨厂房的用途而被落案起诉。当日他申请保释,但被总裁判官苏惠德拒绝,须还押监房看管至明年4月16日再讯。
在还押期间,黎智英再被落案控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于12月12日再被押到西九龙法院提堂,当日他也曾申请保释。总裁判官苏惠德认为他有机会在保释期间再犯案,拒绝让他担保外出。该案同样押后至明年4月16日再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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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院批准黎智英有条件保释中新网香港12月23日电 数案缠身的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保释申请,23日获高院批准有条件保释。
黎智英本月3日被控一项“欺诈”罪,本月11日再被加控违反香港国安法中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两案早前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黎均被拒保释。两案押后至明年4月16日再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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